这次简华都察觉到李斐看自己的眼神不对。
情绪复杂,难以言喻。这不是看朋友的眼神。
影帝常年完美的面具出现裂痕,他深吸一口气,很快恢复原状,语气轻松的说:“但凡有人知道,自己死了之后,会有人给自己报仇,总难免对他心生好感。”
这话没错,简华认同。
“感激、惊讶、愧疚……”
“愧疚?”简华皱眉,有点不明白。
感激好理解,惊讶也不难,愧疚是从哪儿来的?
“因为那个人,为了给朋友报仇,最后也死了。”李斐一本正经的说。
“……”
简华本能的想要反驳,他是个谨慎的人,又不像李斐走到哪都有人认识,本身隐蔽性就很高,更不要说他还有吞噬异能。
即使他不喜欢蘑菇,也承认这种异能强得逆天。
随着时间推移,蘑菇在遗弃世界遍地生长,到处都是简华的安全领域,想要杀死他,几乎不可能。
但是——
作为最终反派,被主角干掉,才是一本美国式英雄小说的标准结局!
所以李斐说得一点都不错,给朋友报仇不成的BOSS,会倒在主角脚下,成为主角丰功伟绩里最显赫的篇章。
这个认知让简华十分郁闷,本能的说:“也许作者还想写续集呢?”
李斐:“……”
迅速回忆了一遍美国版英雄的正剧续集差异的简华,抬头补充:“续集里原来BOSS复活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三十,BOSS属下卷土重来的可能性是百分之十,剩下百分之六十都是BOSS背后还有更大的黑手或背景。”
“噗!”影帝忍俊不禁。
电影的续集套路,确实是这么回事。
“所以,要不然我没死……”
“你诈死了,金蝉脱壳,实际上等待机会乘主角不备,重新覆灭世界。”简华觉得这个话题实在很有意思,跟李斐开玩笑也很愉快。
两人重新走向海城国家剧院,去对付那只巨蛛。
一路上对话还在继续。
“那么诈死的我,再次出现在主角面前时,是不是要嘲笑主角的智商,还要嘲笑你的天真,以为我真的死去了,其实我正是要等你们自相残杀,互相损耗,而我是那只黄雀?”
简华纠正:“主角是个美国人,你不要用典故。”
“听不懂让他带翻译。”
“作者也是美国人,他写不出来这种词,你根本没有机会说出来!”
“……不改变又怎么知道。”李斐漫不经心的回答。
两人并行,简华被这种气氛传染了“比朋友还要亲密”的感觉,世上到底有几个人,可以随意谈论自己为对方而死呢?
一般朋友会吗?
尽管这是一本书,情况特殊。
“你希望什么样的改变?”简华深思半分钟后问,“杀死主角?”
“活下去吧,不管是谁。”
简华诧异的转头,有些不信这是李斐口中说出来的话。
这话他来说还差不多,这些天来的相处,足够让简华知道李斐是什么样的人。
李斐有野心,也有能力,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承认自己弱势,想要他服从命运都难,更别说一本热血向理想化的原著小说。
“人首先要活着,才能谈别的。”李斐别有深意的补充。
第66章 品醋
灯管上缠了蛛丝,原本明亮的剧院二楼光线昏暗。
鼻尖弥漫着蛛网的腥气,简华在角落里看到几堆颜色古怪的东西,最明显的是一个圆球状的物体,中间凹陷分明,很像是——
“长臂猿的颅骨。”李斐眼睛比简华好使。
“看起来它吃了不少东西。”
简华抬头,四面巨网还挂着干瘪的黑色物体,有点像果皮,只是残余着一些毛。
蜘蛛没有强大的消化器官,也没有牙齿,口腔外面生有一对锋利的螯钳,用来撕开猎物或者攻击,但是不能咀嚼研磨。它杀死猎物的方式很残忍,注入毒素,让猎物在痛苦与麻痹中死去,再用蛛丝裹起来慢慢享用。
那时候,猎物的身体已经化作一团血水,蜘蛛吮吸后直接丢弃掉空壳。
一般蜘蛛吃的是昆虫,昆虫外壳相当于骨骼,十分坚硬,它们的尸体挂在蛛网上,看在人眼里没有什么。
把牺牲品代换为长臂猿后……
憎恶与惧怕的天性油然而生,天知道这些猎物的死因是什么:毒素是随着血液进入心脏,死得痛苦但是快,还是从皮肤下开始一步步……
“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