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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回_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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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休挂了电话,何临轩“哼”了声:“你跟这小子倒好得很,他就听你话。”

  “谁让你这爸爸这么不负责?”

  “他如今迷那个明雁迷得很,当真那么忙?带去家里玩玩能占用多少时间?”

  “你当人家是你?那孩子不容易,就比元元大一个月,都已经独自一个人在娱乐圈打拼了。”

  何临轩想了想,如果何元一个人会是什么场景,别说打拼娱乐圈了,出个门估计都能迷路,点头道:“是挺厉害,人家这孩子怎么教育的,怎么我家这个就跟个小宝宝似的。都怨我妈,宠得厉害,还有宋姨!还有你!”

  “好了好了,这个问题打住。”

  “既然元元喜欢,那孩子,能帮就帮吧,这么小岁数,不容易。”

  宁休点点头,心中想的却是,也得人家领情才是。宁休看得出来,明雁其实是个十分独立的人,很有想法,这样性格的人,怎么能够忍受别人给予过多的帮助。或者说,他其实很享受孤独获得的过程。这样性格的人终将会成大事,只是挫折也多,因他不愿求助于人,样样只靠自己。更直接点说,他只相信自己。

  一周之后,明雁去试镜,这几天,他已得知自己即将要演的电视剧是根据这几年十分火的一本小说改编的——《早爱你好》,明雁特地买了这本书来看,从校园至职场。他要饰演的是男主角从小的邻居,与大部分狗血的言情小说一样,他也爱上了女主角,但女主角只爱男主角。

  明雁从小到大基本就没看过言情小说,即便看,也是《呼啸山庄》、《简爱》那类,因此他倒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书里面男男女女爱得那样有些不可思议,居然还有自杀。小说并不太长,明雁很快就看完了,随后便是仔细研究了一遍他那个角色。这样还不够,又翻出宁休十年前演的一部爱情电影,他恰好演的也是一个高中生,虽然性格和明雁要饰演的并不相同,但看一看,总归只有好处。

  明雁连着在家琢磨了两天,第三天跟毛小雨一起去见那位导演。

  到达工作室外面,才知道原来过来试镜的人还是挺多的,大约五六个,基本都是些新人,因为明雁几乎不认识。他们倒是认识明雁,见他进来了纷纷朝他笑了笑,明雁自然也有礼貌地笑着与他们打了招呼。他挑了个位子坐下,毛小雨出去找工作人员,他拿出手机心不在焉地看着。正看着,旁边有个影子,他抬头一看,一个与自己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长得十分漂亮,跟个精灵似的。

  不过明雁也没有太惊讶,毕竟这个圈子里最不缺美人。

  “你今天来试哪个角色?”那个男孩子是混血的长相,脸十分小,真正的巴掌脸,身上衣服十分普通。明雁之前过了几年的苦日子,看得出来他身上穿的就是地毯上随处可见的T恤衫。但最要命的是,即便这样,这个男孩子还是十分漂亮,就是说出的话有点唐突,这样的问题本就不适合现在拿来问。

  明雁想了想,说道:“我还不清楚。”

  “哦,我是来试付旭文的。”他居然相信了,还老老实实地把自己要试的角色说了出来。

  明雁心中一跳,他今天来试的也是付旭文。但他并没有表现出来,毛小雨早说了试镜只是过场,他现在有些可怜眼前的男孩子,恐怕要空来一场了。

  “我叫安歌。”他见明雁不说话,便自报家门。明雁正要说话,他立刻笑道:“我知道你是谁,你是明雁嘛!”

  看到他的笑容,明雁终于有些傻了起来,他的瞳孔本就不是中国人的深褐色,偏灰蓝□□,眼睫毛十分长,笑起来,明雁都能看到他的睫毛像蝴蝶翅膀一样颤动,看得明雁好想伸手去摸一摸,并且他的右脸颊还刚好有一个小酒窝。

  “你是觉得我太好看,看傻了吗?”安歌又开口说。

  “……”

  “很多人都这样。所有人都说我就应该做明星的!”安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明雁心想,好一个单纯的孩子。

  两人没能够再说多久,便有工作人员过来叫他们按顺序进去试镜,安歌是第一个进去的。他进去后,在座的有人问明雁:“那个小神经病是不是跟你说他就应该做明星?”

  “啊?”

  “那就是个神经病,想出名想疯了,也不瞧瞧自己什么样儿!”

  明雁笑了笑,没接话。

  所以这个世界是靠实力说话的,一年前的自己能被林雪旭与元酿欺负,如今这个孩子也能被所有人嘲笑。一年来,他虽说也只不过前进了一小步,至少,在这里的这些人是不会再欺负自己。

  他默默地握紧双手。

  安歌很快出来了,如明雁所料,一脸难过,甚至没有与任何一个人打招呼便离开了这里。

  其他人哄笑:“也不知道谁引荐过来的,自取其辱嘛不是?”

  “这个圈子里好看的多了去了,就他?”

  倒是明雁记住了安歌那副表情。《早爱你好》他一共看了三遍,付旭文的性格他再熟悉不过了,说实话付旭文的性格与他一点儿也不符,书中这个人依赖性太强。而刚刚那瞬间,他突然发现那个安歌十分符合付旭文的性格,尤其脸上的那副难过的表情,像极了付旭文表白失败之后一人在倾盆大雨中慢走时的描述。像到让明雁觉得,仿佛下一秒,安歌会跟付旭文一样,晕倒在地。

  但是明雁早不是当初那个会让出晋级机会的他了,这些也只是想想而已,更何况安歌只不过是一个说了几句话的陌生人。

  

  ☆、二十七

  明雁是最后一个试镜的,进去后,他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个人,乔文。他就与其他几位导演坐在一处,见他进来,看了他一眼。

  明雁收回眼神,先作了自我介绍,导演也有数,便指了个片段让他演。校园剧其实都不太难演,尤其又是电视剧,对于演技的要求与电影并不同。明雁领悟能力一向不错,何况原作又看了三遍,因此还算不错的完成了那段表演。

  几位导演都赞不错,其中一位女导演笑道:“乔文是这次林枫的扮演者,你们私下可以多交流感情。”

  明雁笑着应道:“谢谢刘导,我会多向乔文学习的。”

  林枫是男主,原来男一号是他。

  乔文这个人,明雁其实与他并不熟,比赛时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超过十句,对他的性格也不太了解。只从比赛过程中看得出来,是个性格蛮活泼的人。

  但此刻他坐在象征着一定权威的位子上,明明所处水平位置比明雁低,却能让所有人感觉到他在不屑地打量明雁。

  明雁心知乔文一定不喜欢自己,他自己也觉得对不住乔文,便没有在意。笑着任他打量。

  过了十几秒,乔文才缓缓开口:“哪里,互相学习罢了。”只是语气十分勉强。

  在场诸人,应该都知道他们之间那点“恩怨”,却依然言笑晏晏,仿佛都未察觉到空气中那丝不对劲。

  试镜过后,几个角色其实已经基本确定下来,那位刘导演提出大家一起吃个晚餐。明雁入行以来,顶多拍拍广告与杂志硬照,做做访谈,或者与比赛时成员一起开演唱会,还真的没有过这样参加饭局的经验。

  此时毛小雨也已陪在他身边,在他背后悄悄戳了戳他,明雁笑道:“好啊刘导,正求之不得呢!”

  饭局在一个超星酒店的包厢内,明星惊讶于剧组的有钱度,但脸上并未表露出来。饭局包括明雁、乔文在内都在席,毛小雨将明雁送到后便先行离开了。饭局之上,总离不开一个酒字,其实明雁是能喝酒的,但他偏爱青梅酒,或者配着姜丝煮过的黄酒。

  白酒也能喝一些,面对每个人的劝酒,作为小小新人,明雁只能硬着头皮往下咽。饭局中途时,明雁再也喝不下去,胃都快撑了,他告了声罪,转身往洗手间走。乔文放下手中的酒杯,抬头看了眼包厢的门,随即很快换上笑容,转身与他人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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