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變天到了嘴边的笑意渐冷,依旧温和,“左右不过是只麻雀,死了便死了吧。”
轻描淡写地揭过了这件事,如果不是知道这是极为珍贵的犀雀,傅辰恐怕也被李變天给糊弄过去了。
当仆从当久了,自有自己一番生存之道,比如会在达到目的的时候顺便试探一下主子对自己的容忍底线,找好自己的定位,只是曾经是邵华池,现在是李變天。
一路往西北,又走了大半个月,天气越来越冷,罡风吹得脸颊生疼,像被一把把刀子生生割裂皮肤。
李變天的表情越来越凝重,“我们被跟踪了,对方是高手。”
傅辰闻言一惊,“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半月前。”
半月,都一直没出手,对方为了什么,是嵘宪先生派来的吗?还是别的什么人马,又或者是发现李變天的身份。
而且阿一等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能让他们追踪不到的,应该能力相当强悍了。
傅辰想了许多,只是配合着李變天一行人,加快了回程的路。
他与阿一等人一同在外骑着马,这还要归功于曾经同在监栏院院子里管理马厩的杨三马,让他不至于出糗。
傅辰没待在马车里享福,反倒自己到外面活受罪,这到让原本排斥他的阿一等人有些刮目相看。
想要融入一个集体,就首先要展现自己的价值并与其他人做一样的事。
在宫里几年养得细皮嫩肉就这样毁了大半,路上他们运气还算不错,还没遇到羌芜人驻扎在西北区的打家劫舍队伍,更没碰到草寇山匪。
只是越走,心越是荒凉。
路有饿殍,时不时在雪地里踩上一脚,就有可能下方是一具早已冻僵的尸体。
在这个时代待得久了,连自己都没发现已经能够感同身受,不然为什么心中是沉甸甸的痛和无能为力的无奈。
他们到的是一座相对富裕的村庄,村里人一看到他们只是路过的商队,满脸的警惕,不容陌生人轻易踏入。
直到他们拿出了食物才勉强让他们借住几个夜晚,是一个老村长主张同意的,这个村落可能因为经常与盗匪打交道,壮丁都显得比其他地方壮实不少,一看到李變天一行人的着装,哪怕最朴素的衣服也不是普通百姓穿得起的。
李變天身边的阿一阿三不但战斗力爆表,甚至连厨艺都不错,用着傅辰提供的鸡精,就是山间野味也别有一番风味,路上打的兽肉也被用盐腌制过,可存放一个月,夹到两片面饼里,这是曾经现代肉夹馍的吃法,再把这个夹馍放到野菜汤泡软,一口咬下去热滚滚的暖流淌入空荡荡的胃里,哪怕与现代的食物完全云泥之别,但此时此刻却胜似人间无数。
阿一等人看傅辰这个吃饭,有些新奇,也学着傅辰的吃法,这一路上,这个少年总是能让很普通的食物变得好吃许多。
几人尝试后,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这样很好吃的模样,快速解决这食物。
李變天扫了一眼,弹了弹傅辰的额头,眼底却藏着淡淡的赞赏,“鬼灵精。”
傅辰捂着额头,不好意思笑了起来。
这里的村民也没什么吃的,得到李變天等人给的大饼,哪怕硬得像石头一样也吞了下去。
借住的那户人家的小孩一直盯着傅辰手里的肉夹馍,身上穿着破旧的薄袄,身体已经僵硬了,人特别瘦,颧骨都突出了,只有一双大眼格外明亮看着傅辰的食物,却不敢要,也许是被打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