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毅等了十几年,从少年人等成中年人,等来等去,霍云朴就是不老,他白等了。
傍晚时分,霍云朴这一支队伍抬着野猪走出森林,除了野猪,还有几只野兔子和一只鹰。这一趟来就是为了打猎,所以他在草原上扎了营。营房是一大片蒙古包,蒙古包外旌旗招展,隔了几里地都瞧得见。霍家祖上不过是个穷武官,如今托革命的福,才出了个上将军。霍上将军作为一位老新贵,因为太志满意得了,所以时常恨不能昭告天下,让全天下人都来向他老人家顶礼膜拜。除此之外,他还另有一份想做太上皇的野心——自己年纪大了,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家里有个老来子,倒是还可以指望指望的。
他回来了,安如山一行人也回来了,狍子没打着,只打回了两只梅花鹿。安如山又另递给了霍云朴一只小酒壶:“大帅尝尝,好东西!”
霍云朴拧开壶盖低头嗅了嗅,然后仰头灌了一口,眼看连毅站在一旁,他把酒壶向前一送:“小连,来一口。”
连毅没说什么,接过酒壶喝了一口。壶里是搀了鹿血的烈酒,滋味并不好。把酒壶递还给了霍云朴,他轻飘飘的笑问:“大帅龙精虎猛的,还用这个?”
安如山已经洗手洗脸去了,只留下了霍云朴和连毅两个人。听了连毅的话,霍云朴咧嘴一笑,低声问道:“小兔崽子,你听谁说我龙精虎猛?”
连毅垂下眼帘,美滋滋的一点头:“太多了。”
霍云朴又灌了一口酒,然后拧着眉毛呼出一口酒气。低头拧严了酒壶的盖子,他仿佛是无可奈何,摇着头又是一笑。
他笑,连毅也跟着他笑。走投无路了,只能是笑。霍云朴是金刚不坏之身,而他自不量力的总想撞碎了他,碎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痴到这般地步,值得一笑。
霍云朴对谁都好。
晚上在蒙古包外点了篝火,烤野猪肉。霍云朴坐在首席,连毅和陆永明分列左右,安如山坐在末席,肉还没熟,他已经吃得满嘴黑灰。雪冰蹲在霍云朴面前,想要伺候大帅烤肉。然而待到一块野猪肉熟了,霍云朴只用刀子切下一片尝了尝,然后就让雪冰自己端着肉找地方吃去。因为“半大孩子容易饿”,而自己是个老头子,早吃一口晚吃一口没关系。撵走了雪冰之后,他用铁叉子穿了肉块继续烤。及至烤得油水滴答了,霍云朴取下铁叉,给了陆永明一块肉,又给了连毅一块。
陆永明不爱吃肉,象征性的只咬下一丝。连毅倒是连着尝了好几口,末了扭头告诉霍云朴:“大帅,肉里没熟,还带着血。”
霍云朴没回答,直接又给了他一块吱吱冒油的野猪肉,顺手他把咬剩一半的肉块拿过来塞进了嘴里。三嚼两嚼的咽了下去,他端起大碗,咕咚咕咚的又喝了几口烧酒。陆永明看了他的胃口,当即做出赞美,预计大帅可以活到一百岁。连毅听闻此言,也端碗喝了一口烧酒,心想他若是活到了一百岁,我这辈子就算完了。
霍云朴被陆永明说高兴了,开始兴致勃勃的谈天说地,从野味聊到海鲜,最后他扭头对着连毅笑道:“咱们去年在山东吃的那顿螃蟹,真是好!”
连毅微笑着翻了他一眼:“去年你没带我去山东。”
霍云朴很惊讶:“那我带谁去的?”随即他隔着火堆对安如山喊道:“小山子!去年是不是你跟我去的山东?”
安如山满嘴是肉,只剩了摇头的份。于是陆永明淡然答道:“大帅,是我。”
紧接着他笑眯眯的又轻声补了一句:“螃蟹好,娘们儿也不错。”
霍云朴开始嘿嘿的笑。连毅听在耳中,忍了又忍,最终还是忍不住了,冷飕飕的说道:“下次有机会,大帅也带我去一趟。”
霍云朴很痛快的一点头,正要回答,冷不防安如山在火堆后头忽然开了口:“应该去,山东的爷们儿也不错。”
此言一出,陆永明先笑了,一边笑一边抬手去指安如山:“你是不是喝多了?”
安如山的确是喝多了,一听陆永明的笑语,他略略的回过了神,知道自己是失了言,连忙把头一低,继续吃肉。而连毅坐在火前,一张脸被火光映得忽明忽暗。斜着眼睛瞟向霍云朴,他发现霍云朴也在笑。
他爱霍云朴,可是不耽误霍云朴嘲笑他。
酒喝到一半,开始有草原姑娘围着火堆唱歌跳舞。姑娘们都不好看,可是衣着鲜艳,全有一身结结实实的肉。霍云朴一见姑娘就来了精神,肉也不吃了,酒也不喝了,起身就冲进了姑娘堆里。他是个活泼的性子,在家里像座活牌坊似的,一出家门就原形毕露。一边跑一边单腿蹦着脱了马靴袜子,他效仿草原上的小伙子,挽起裤腿光着脚,挽着姑娘的热手大跳安代舞。其余的大小军官们见状,当即效仿大帅,纷纷加入姑娘队伍,安如山拽着陆永明也挤进了人圈子中。只有连毅独自一人坐在暗处,守着霍云朴扔下的残羹冷炙。
181、番外——连毅的爱情(中)
霍云朴左手领着一长串姑娘,右手也领着一长串姑娘,十八无丑女,再不俊秀也有一点花朵的模样。霍云朴如同落入了百花丛中,载歌载舞,大说大笑,赤脚踏在青草地上,踢出膝盖高的尘土。及至一场歌舞告一段落了,他嘻嘻哈哈的离开火堆,一屁股坐回了连毅身边。连毅递给他一大碗酒,他接过来仰头就喝。连毅凝视着他,看汗珠子顺着他的鬓角往下淌,天黑,他的白头发也不那么明显了,火光熊熊之中,他的大眼睛和白牙齿一起反光,任谁也不能承认他是位老人家。
咕咚咕咚喝完一碗酒,他把碗向连毅一递:“再来一碗。”
连毅提起大酒壶,给他又满了上:“大帅别醉了。”
酒倒得太满了,已经快要溢出碗沿。霍云朴探头凑上去先啜饮了一口,然后一边吞咽一边不以为然的摇头:“扯淡,这酒能把我喝醉了?”
连毅放下酒壶,望着篝火笑道:“真的,这酒后劲儿大。不信你现在骑马出去跑一圈儿,风一吹马一颠,酒劲儿就上来了。”
霍云朴仰头干了碗底的烧酒,随即把碗一放,挺身而起:“走!”
连毅仰头看他:“真骑马去?”
霍云朴一步绕到他的背后,朝着他的脊梁骨轻轻蹬了一脚:“骑马去!”
霍云朴一辈子都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而且越喝越高兴,是标准的“一醉解千愁”。此刻他酒兴勃勃的离开人群直奔了马群,光着脚认镫上马。一抖缰绳一挥马鞭,他也不叫卫士随行,自己就扬鞭催马跑向了黑沉沉的大草原。连毅见状,慌忙也上了马。迎着温暖的夜风俯下身,他不想惊动旁人,压抑着声音吆喝了胯下骏马,他悄悄去追前方的霍云朴。
两个人一前一后,一口气跑出了好几里地。末了霍云朴猛然勒马转了身,对着连毅朗声笑道:“小子,看看,我醉了吗?”
连毅也勒住了马,让马踩着小碎步走到了霍云朴身边。两匹马挨挨蹭蹭了,他和霍云朴也近成了咫尺。四野无人,风声浩荡,草尖轻轻飘摇,是月光下一脉银色的浪。连毅望着霍云朴,见他还微笑着,笑得理直气壮。这老家伙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知道,还这么理直气壮。他爱他,他为了救他,连妻儿都牺牲掉了,他愧疚几天之后,给了他一个师长,然后就又心安理得的继续理直气壮了。
一个既然理直气壮了,另一个自然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谁又没求着他去爱,他自己愿意,能怪谁去?
所以此时此刻,望着对方,连毅忽然说道:“云朴,你一枪毙了我吧。”
霍云朴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
连毅平静的继续说道:“我活了三十多年,只有我杀人的,没有人杀我的。现在我活着是受罪,自己对自己下不了狠手,死在别人手里还不甘心。你来给我个痛快吧,你给我一枪,我这辈子也算圆满了。”
霍云朴叹了口气,欠身一拍连毅的大腿:“小连,你是不是活糊涂了?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了?”
连毅笑了一下:“对,我不但糊涂,而且是越来越糊涂。”
霍云朴收回了手,用拇指轻轻捻着马缰:“小连,有些事儿啊,就是个消遣,就图个乐子,你不能把它往心里放,不能拿它当日子过。男子汉大丈夫,建功立业才是最要紧的,你为了这个寻死觅活,谁听了都得笑话你。”
连毅笑着一点头:“你笑不笑话我?”
霍云朴严肃的告诉他:“你要是再说这话,我也笑话你。”
连毅沉默良久,末了答道:“好,我再也不说了。”
然后他抬腿跳下了马,甩开缰绳独自往前走。霍云朴见状,当即也下了马:“你干什么去?”
连毅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只想凭着两条腿走到暗处去,藏起来。他对霍云朴没撒谎,他真是活糊涂了。他会带兵,会打仗,是有名的神枪手,可他不知道自己是男是女。当他还是丈夫和父亲的时候,他偶尔回老家,看看自己那个小家庭,他心里还能清楚片刻,知道自己的身份。可是一旦回到霍云朴面前,就又全乱了。
况且,现在丈夫做不成了,父亲也做不成了。他成了个孤人,是男是女也都没关系了。霍云朴早在十几年前就知道他的心思,霍云朴不爱他,但是允许他爱自己。爱霍云朴的人太多了,霍云朴不多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