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还不是神仙咋地_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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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球精没吭声,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啜鲜牛奶”。

  何旭低头看它张大嘴咕噜咕噜喝牛奶的样子,突然有点啼笑皆非。

  他还记得初次见到煤球精的那天,惊吓之余险些将它劈成了两半,吓得煤球精都抡起锅来。

  他爸也被他吓得不轻,忙拦住他,急得额角滴汗:“哎哎哎,小旭干什么呢,这是咱家的黑大仙,要没有它也就没有咱们家的今天,赶紧向黑大仙道歉!”

  于是何旭如踩云端迷迷糊糊地道了歉,听他爸絮絮叨叨讲那黑毛球和他们家的不解渊源。

  煤球精——嗷,这时候还叫“黑大仙”,是何旭出生的那天出现的,何旭他爸美滋滋的接过儿子,美得都有些傻了,回家给老婆做饭之前,没忍住,跑到炉子前摸了两把老伙计,同它分享他的喜悦:“我老婆给我生了个儿子,白白胖胖的,可有七斤八两呢!”

  话音刚落,那炉子里就蹦出一个毛球,浑身漆黑,连眼珠子都是黑的,说了句:“恭喜啊!”

  老何没小何那么威猛,当场就吓傻了,那黑毛球趾高气昂的在他脸上踩了踩,然后才跳下说:“说话呀,怎么,这就傻了?真没见识!”

  老何这才反应过来,颤颤巍巍地问:“你——你是个什么东西?”

  “我才不是个东西呢!”黑毛球生气的蹦了两蹦,蹦完觉得这话怎么听怎么不对劲,然而老何那时激动得手都哆嗦,也就没察觉出异常,只傻愣愣望着它,黑毛球也就只好作罢。

  “我是个神仙,”它说,见老何眼睛一眨也不眨不由得有些不耐烦,“嗨,神仙,懂吗?就是你们空闲时候要去烧香拜的那个!”

  老何的面孔陡然涨得通红,他这三十年的生涯里奉行的是“进寺信神,出门忘神”主义,没想到这么贴心,神仙都赶到家里来了,这个冲击力对他实在不小,憋红了脸也没挤出一个字来。

  黑毛球在地上不耐烦的弹来弹去,最后跳到老何身上,给他胸口来了一下:“你倒是说话呀!”

  老何胸口被一撞,就像撞开了一口盘踞已久的淤血,他声音虽然哆嗦,但好歹能说句完整话了:“敢问您是……哪位神仙?”

  黑毛球昂首挺胸的立在他面前:“烧饼仙。”

  老何:“……”

  也许老何的眼神太过明显,那黑毛球叹了口气,说:“你别不信啊,你们人去寺庙里供奉香火,和去烧饼店买烧饼是一样的,喜欢你家烧饼的人这么多,凭什么不能有神仙啦?”

  它看老何瞪圆了眼睛,长大了嘴,恨铁不成钢的在地上跳了跳,终于开口说:“跟我来,进厨房。”

  于是它给老何表演了一番凌空做烧饼,彻底把老何给说服了,尊称它为“黑大仙”。

  黑大仙的日子过得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就这么美滋滋的过了二十多年,突然戛然而止了。

  作俑者就是何旭。

  何旭读了警校,出来当了个人民警察,他妈一直担心他的安全整日念叨,后来出任务受过两次伤,一次离心脏很近,只有两公分,吓得他妈说什么也不肯了,何旭眼瞧着没办法,干脆化被动为主动,自己辞了职。

  这年头找工作是一年难过一年,他在家里呆了半年,琢磨着这不是个事儿,又见他爸年事已高腰不好,合计一下,接了班。

  就是在接班的那天,他才见到了黑大仙。

  小时候爸妈吵架,他妈就会骂他爸做烧饼做疯魔了,嘴里叨叨着烧饼成了仙,今儿个才知道是真的,只不过是只有做烧饼的那位看到,自他接班以后他爸就看不见黑大仙了。

  不同于老一辈,何旭自诩为是马克思主义根正苗红的接班人,坚持唯物主义二十年不动摇,他爸前脚一走,他后脚就对黑大仙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逼得黑大仙哇哇乱叫,使出了当年说服他爸的那一招。

  它没想到——这么个老实人养出来的儿子,居然那么不要脸——老何被它说服以后,就将它诚惶诚恐的供了起来,更加卖力的干活,而小何见到它这招之后,就让它帮忙揉面和馅,他只负责去买菜和出门摊烧饼。

  它当然抗议过,然而抗议无效,被残酷的镇压了,它也就从高高在上的“黑大仙”沦落为廉价劳动的“煤球精”。

  何旭掇拾妥当去开了铺子,一般这时候铺子外已经有些人了,他也见怪不怪,去生了火,将面团、馅儿、黑芝麻都搬了过来,揪下一小块面团,左手拇指使力,把面团搽面霜似的晕开,右手捞一筷子馅儿填进去,然后再次搓圆,往芝麻盆儿里一蘸,压成饼状,就塞进了炉子。

  他这串动作可谓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火光落在他卷翘的睫毛上,显得眼眸子格外明亮。

  来得第一位客人就狮子大开口,要了十张饼,何旭忙前忙后烙完了,往那儿一摞,一边漫不经心地开口:“下一位,要什么?”一边抬头扫一眼眼前人。

  就这一眼,他就愣住了。

  何旭知道自己长得好,从小被捧到大,算得上是眼高于顶,能让他看得入眼的好相貌也不多。但这个人,何旭看了一眼,就被摄住了。

  那人偏于白净,五官比不上何旭张扬精致,整体都是沉静而内敛的,唯有眼窝因为深凹的过分,反而逼人起来,映出一点晨光的影子,见何旭看向自己,动了动嘴角,旋即露出两个小酒窝。

  这人乍一看简直就像一个……小动物,不知道为什么,就有这种想法,他穿着一件藏青色工服,领口、袖口、胸口都蹭了些黑漆漆的污渍,工服不知是哪里来的,明显不合身,整个衣服都小了一号,束手束脚的缩在里面,显得委屈巴巴。

  他这身装扮,哪怕在万昆街这条老街道里,也算是不体面的,可他穿得越是寒酸、越是不体面,越是衬得他眼神清澈、磊落,何旭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眼睛。

  怎么说呢……现在是秋天,万物皆肃杀,但那双眼睛却能让人想起春天,春光乍现,绿草浓稠。

  何旭不自觉放缓了口气,柔声重问了一遍:“你要吃什么?”

  那人道:“一个梅菜一个鲜肉……能吃饱吗?”

  何旭听罢低头一笑,手上不停:“能啊,当然能。”

  当他递过去的时候,那人发现是三个烧饼,不由得愣愣地瞧着他,有人在后面喊“不公平”,何旭权当耳边风,朝那人挤眉弄眼地笑道:“拿去,一大早上看见帅哥,我高兴。”

  那人想再付钱,被何旭拦下来了,你来我往一阵何旭取得了最终胜利,那人只得点头冲何旭道谢,何旭听着他的道谢声美滋滋地想:不但人帅,声音还好听。

  他就这么保持着快乐的情绪一早上。

  到了十点,何旭准时收摊,刚拉了卷帘门就见有人给他打电话,是莫丁,莫丁说他表哥还不太会用手机,托自己给他吱一声,有事绊着,让何旭先吃。

  之前商量着,是两人先吃顿饭再去看房子。

  何旭本来就对和陌生人共进午饭比较排斥——毕竟又不是相亲大会,没了自然挺好,又听得他表哥不太会用手机,何旭一边踱步回家一边想:这怕是活在上个世纪吧,要来了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手把手教他怎么用微波炉?

  虽没有见面,但已经彻底将人否决掉,何旭回了家,给自己煮了碗泡面吃,煤球精也就只能做做烧饼,让它做菜简直就是谋杀,何旭吃完泡面往水槽一倒就打算睡个午觉,结果躺下还没十分钟,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他一看是莫丁,说是人已经在他门外,何旭虽心有怨气,但到底不好发作,只想着待会儿随便寻个由头将人打发掉,这么想着他趿着拖鞋慢吞吞的开了门。

  门外是莫丁那张晚/娘脸,不过今日晚/娘脸气色很好,他喜气洋洋的和何旭打了招呼:“这是我表哥,宋聿;这位是房东,何旭,何老板,何老板做的烧饼可是咱黎明市最好吃的烧饼。”说着就侧开身子,让身后人走进来。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愣。

  还是对面先反应过来,脸上挂着两个小酒窝,清脆明朗地说:“你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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