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婆子闻言惊讶的说道:“就那么一小盒,省着用也撑不过两个月的,这么一点东西就要二钱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卖货郎闻言也有些急了,他是真的很想要做成这笔生意,于是他想了想又从担子里拿出一个白色的小瓷瓶说道:“客官的面脂是要给炕上的那位小哥儿用的吧,看来两位是马上就要结契了,为了恭喜二位,客官要是买这盒面脂的话,我就把这个当成添头搭给你。这里面可是好东西,二位结契的晚上是一定用的上的。”
罗定闻言果然很感兴趣,二话不说的就掏钱把那盒面脂给买下来了。
诸位不要以为胭脂水粉是只有女人们才会用到的东西,在我国的魏晋时期,世人崇尚风骨,喜好美资仪,投果盈车的故事就是打此而来,所以当时的世家子弟便多多少少的都会用上一些膏脂香粉。
到了唐朝时期,因为国力鼎盛,做为当时世界经济以及文化的交流中心,唐朝的皇室与大臣便十分重视自身的形象。
到了武帝执政的时期,这种气氛便被推行到了顶峰,当时的唐吏规定,官员七十而致仕,但是五品以上官员,如果你的面仪过于苍老,那你的上官很可能会让你提前退休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四十几岁却长了一张六十几岁的脸,那就别说想要做大官了,你自己头上的那顶乌纱帽能不能戴得住都是两说。
有鉴于这一点,当时的文武大臣们都很注重自身的保养,有很多人都会随身带着一面小铜镜,以便于随时随地的观察自己的仪表。每到逢年过节的时候,皇宫之中更是会给大臣们赐下面脂与口脂,这是当时为官大臣们的一种福利。
沈晨霭看着自己面前的那一盒面脂,职业病便又犯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根据多方的考证,貌似在唐朝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自己知名的化妆品品牌。那个牌子应该是叫做紫雪,经营的内容涵盖了胭脂、水粉、香精、口脂等等,每一样都有几十甚至是上百种的产品,因为用料扎实,做工考究,在当时不仅是皇家的贡品,更随着各国商人的到来,沿着丝绸之路出口到了海外,远销到了当时的波斯、楼兰以及大食等国家。
这些传统工艺,可都是他们华夏民族的瑰宝,想到这里沈晨霭便两眼放光的看着自己面前的这一盒面脂。
巧的是正是这个时候,送那个卖货郎出门的罗定回来了,他看到沈晨霭那个样子,便笑着说道:“阿晨喜欢这盒面脂那我为你涂上好了。”
说着便上前打开盒子,用手指从里面挖出了一些面脂,点到沈晨霭的脸上,然后用手轻轻的将面脂在他的脸上涂开。
罗定的手很粗,所以哪怕他再是小心,手上起的毛刺还是挂到沈晨霭的脸,那种触感让人真的不是很舒服。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沈晨霭却很是享受此时的这种感觉,罗定神态当中的那种珍爱,让他在这个遥远而陌生的时代当中,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
☆、第 6 章
虽然已经确定了罗定可能是要成亲了,但是随后发生的一些事情还是让沈晨霭有些看不明白,因为他既没有看到罗定带着东西到谁家里去提亲,也没有看到有媒人过来倒换过庚帖,期间倒是有一位老大爷总是过来看他,每一次都笑的很是慈祥,看着与大肚弥勒倒是有几分的相似了。
一直到罗家开始张灯结彩装饰新房,沈晨霭也没有等到那女方家里有人过来登门,疑惑不已的沈晨霭想着,难不成是这里的婚庆习俗特殊,接亲之前两家人都不许互相见面?
可是即便真的是这样,那中间也总得有一个跑腿的人吧,要不然两家之间要是有了什么问题要如何的沟通那?
心里面全是问号的沈晨霭开始努力的回想着,自己所知道的那些关于唐宋时期民间的婚假习俗里,貌似也没有这样的呀?
不管沈晨霭在怎么疑惑这里的风俗,罗家里喜庆的气氛却是越来越热烈了,这一天,高家的裁缝把新做好的衣物都给送过来了,陈婆子正扶着沈晨霭把着他把新衣服给穿到身上试一试。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能够独自站立,哪怕不用别人再扶着,仅靠着自己的力气,他也可以走几步路了。
看着他的身体逐渐有了好转,这些天一直都在照顾他的陈婆子很是替他开心,她看着穿的喜气洋洋的沈晨霭,笑眯眯的对着他说道:“果然人逢喜事精神好,你现在看着就像那说书人口中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
陈婆子的话让沈晨霭一愣,随即想到陈婆子说的到也没错,他到底是罗定花钱买回来的,是人家的奴才,主人家的喜事可不就是他的喜事嘛,难怪给他做的衣服都是大红色的。
衣服试好了,陈婆子便唤着他赶紧换下来,说是办喜事的那天还要穿的,弄脏弄皱就不好了。
有时候沈晨霭总是在想,哪有主人家办喜事给家里仆人穿喜服的,自己当时怎么就那么傻,这么明显的一个漏洞居然都没看的出来,反而是自己给找了一个借口圆过去了,要是能够早点想到这些,哪里就还有后面的那些啰嗦的事。
婚礼的那一天,罗定家的院子里人声鼎沸,过来帮忙的,走人情的还有看热闹的将罗家大门给堵的水泄不通,就连本来很是宽敞的庭院里,此时也已经可以没有下脚的地方了。
沈晨霭穿着喜庆的衣服,一早便做到窗户边上,心想着不论是哪里举办的婚礼,只要是在中原地区,那大致的流程总是差不多的,基本都是新郎带着人先去新娘的家里把人给接过来,留下一个司仪在家里照顾各位宾朋。
把新娘子接回来之后,要先接待送亲过来的新娘的娘家人,也就是所谓的认新亲,然后在事先选好的吉时里举办仪式,礼成之后将人给送入新房,随后便是主家招待客人们吃吃喝喝了。
沈晨霭对民俗的了解即便称不上是专家,也能说得上是熟悉,所以他对那些个到现在都还没有出现的新娘还有新娘子的家人们很是好奇,心说今天是婚礼,新娘子总得出现了,还有那些送亲的娘家人,总得让他看看新亲们是个啥样,以后再见面的时候也省的出现认不出人的尴尬。
所以从早上吃完早饭开始,沈晨霭便倚在窗户边不断的等待着,可是从清晨等到日落,就是不见罗定带着人出门去接亲,至于新娘子和娘家人那就更别提了。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处在严重的自我否定当中了,他在想难不成我们这么多年以来的考古所得都是白费的,民间根本就没有那些个婚庆风俗?还是这里真的与众不同,连结婚都得新娘子自己走到夫家来?
一直都把精神放在研习新的婚庆礼仪之上的沈晨霭也就没有发现,他自己还成了别人好奇的对象,时不时的就有人从窗前经过偷瞄他,碰上那些胆子大性格活泼一些的,更是直接挑起了东屋的门帘,大大方方的仔细打量他。
守着窗台望了一天,都没能等得到新娘子进门,自己反而还被人当成猴子给别人参观了,心情郁闷的沈晨霭决定不在等了,反正只要是人嫁进来了,他总能有机会看到的。
就在沈晨霭想要移动一下身子,躺倒休息的时候,罗家大门上挂着的那两串鞭炮突然噼里啪啦响了起来。
人群当中,老司仪的喊声格外的响亮,只听他扯开嗓门冲着屋里院外的众人说道:“吉时已到婚礼仪式开始准备,要观礼的人们往前站那。”
其实根本就用不着他喊,早在鞭炮响起来之前,就已经有好热闹人们围过来了,还有那小青年,不肯与长辈及妇女们争抢位置,早早的爬到了房顶上,此时正扶着房檐往下看。
守了一天的沈晨霭此时是真的很累了,所以即便是对外面的仪式再感兴趣,他现在也没有力气爬起来了,只好很遗憾的想着自己这回恐怕是没机会一饱眼福了。
还没等他哀叹完,今天一天都没怎么露脸的罗定突然推门进来了,一身喜色的他进来之后二话没说,将躺在炕上的沈晨霭抱着走出了门外。
从没想过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男人公主抱的沈晨霭,此时的大脑正处在严重当机的情况下,而罗定则抱着他站在布置一新的喜堂前。
老司仪口中喊着:“一拜天地。”
罗定抱着沈晨霭冲着天地弯腰。
老司仪再喊:“二拜高堂”。
罗定抱着沈晨霭转过身,对着喜堂里放着的四个牌位深深的鞠了一躬。
老司仪继续喊:“夫妻对拜。”
罗定低头看着被自己抱在怀中的沈晨霭,没舍得将他放下,只是用下巴蹭了蹭沈晨霭的头顶,向众人示意两个人很亲密,然后冲着老司仪问道:“这样就可以了吧。”
众人见状哄堂大笑,有不少人打趣罗定是心疼他屋里人。
被人打趣了的罗定面上丝毫看不出一丝的窘迫,反而是十分自得将沈晨霭给抱回到了屋里。
此时的沈晨霭已经有些反应过来了,他想了想罗定给他置办的那些看起来十分喜庆的新衣物,以及那位到现在都还没有现身的新娘子,脑袋里一直都在断着的那根弦突然就链接了起来。
难怪罗定会对自己那么好,难怪他对自己好,周遭的人却没有一点意见。感情人家把自己买回来压根就不是用来当奴才的,而是预备着给他当老婆的。
可是罗定脑袋不清楚,他周围的人难道眼睛也瞎了吗?自己明明就是一个大男人那,难道古代的先民们的思想就已经如此的开放,可以接受男男婚礼了吗?为什么他研究了这么多年怎么不知道那?
心里面乱七八糟的的沈晨霭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时间都是怎么过去的,反正等到他再回神的时候,罗定已经把前来参加婚礼的大部分人都给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