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无羡摸摸下巴,道:“我还是不说了,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就是憋不住。搁以前你肯定又要说我无聊了。好吧,我不笑了,讲点正经的。其实,昨天在常家墓地那里,我还想到了一些事情,没来得及告诉你。”
蓝忘机道:“讲。”
魏无羡道:“咳。那个酒铺的伙计说过,常宅和常氏墓地作祟拍棺,是在十年之前。我听的很仔细,他的意思,明显是说,现在已经没有作祟了。而我们一来,拍棺声又忽然重新冒出来了。这肯定不是巧合。
“但我认为,拍棺声再响起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们来了。而是因为,那个掘墓人,把好兄弟的躯干挖出来了。”
蓝忘机听得很是专注,魏无羡见状,又想起他昨晚喝醉时,专注地握住他两根手指,痛苦地强忍笑意,严肃地道:“所以,我在想,这个五马分尸,可能是一个恶毒的镇压法门。分尸者是有意挑选那些异象作祟之处安置尸块的。
“道理和清河聂氏祭刀堂镇压刀灵和壁尸的法子是一样的,以毒攻毒,相互制衡,维持平衡——也许本来就是向聂家的祭刀堂学的。
“最开始被发现的那只左手,原先也应该是用类似的方法镇压着的。否则以它凶悍嗜血的程度,不会等到那时候才在莫家庄被人发现。
“采用这种恶毒的镇压方式,把尸体和魂魄各自切割并投放到相距极远的地方,无非是不让它们合到一起。也就是说,当它们合到一起,拼凑成一具完整的尸身时,一定会发生什么让分尸者非常害怕的事。比如,好兄弟就会找他去报仇。”
蓝忘机总结道:“凑齐尸身,凶手自现。”
魏无羡道:“言简意赅,自愧不如。还有就是……希望好兄弟的怨气只是针对凶手一个人吧。否则凑齐了四肢、躯干和头颅之后,我们要面对的,就是一具怨气冲天、修为极高、杀性极重的凶尸了。”
一路西南而下,这次,左手指引的地点,是大雾弥漫的蜀东。
一座当地人人恐避之而不及的鬼城。
☆、第33章 草木第八
蜀东一带河谷众多,高山屏峙,地势崎岖不平,风力微弱,因此许多地方常年雾气弥漫。
两人笔直地朝着那只左手指引的方向前行,经过一个小小的村庄。
几圈篱笆围着茅草盖顶的土房,一群花色驳杂的母鸡小鸡在院子里进进出出啄米,一只羽光鲜亮的大公鸡站在屋顶上,抖抖鸡冠,单脚站立,警惕地转动脖子,向四面八方扫视。
甚幸,没有人家养狗。估计这些村民自己一年到头都不够吃几块肉,更没有多余的骨头来喂狗了。
村庄前方有一处岔路口,岔向三条不同的方向。其中两条路都光秃秃的,足迹颇多,看得出经常有人行走。最后一条却已杂草丛生,厚厚一层覆盖了路面,一块方形石板歪歪站在这条路的方向上。石板年岁已久,饱经风霜,一条大缝从头裂到了脚,石缝里也有枯草钻出。
石板上刻了两个大字,似乎是此路通往之处的地名。下面那个字勉强看得出来是个“城”字,上面那个字则笔画颇多,字形繁复,又正好被那条裂缝贯穿而过,剥落了许多细碎的小石。魏无羡弯腰拨开乱草,拂去灰尘,依旧看不出来是个什么字。
偏偏那条左手臂所指的方向,就是这条路。
魏无羡道:“不如去问问这些村民?”
蓝忘机点了点头,魏无羡当然不会指望他去问,笑容满面地走向那几名正在撒米喂鸡的农家女。
那几名女子有少有老,见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走近,都紧张起来,似乎有点想扔了簸箕逃进屋里。魏无羡笑吟吟地说了几句话之后,她们才慢慢镇定下来,略羞涩地应答。
魏无羡指着那块石碑,问了一句,她们先是齐刷刷的脸色一变,犹豫半晌,才断断续续、指指点点地与他交谈起来。期间,一眼也不敢多看站在石碑旁的蓝忘机。魏无羡认真地听了一阵,一边嘴角一直扬着,末了,似乎调转了话题,引得那几名农家女也舒展了颜色,又放松下来,不熟练地冲他微笑。
蓝忘机远远盯着那边看,等了半天,也不见魏无羡有回来的意思。他慢慢低下头,踢了踢脚旁的一块小石子。
把这块无辜的小石子翻来又覆去地碾了好一阵。再抬起头,魏无羡还是没回来,反而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交给了说得最多的那名农家女。
蓝忘机呆呆站在原地,实在忍不住了。正在他准备迈开步子走过去时,魏无羡总算是负着手悠悠地踱回来了。
他站回到蓝忘机身边,道:“含光君,你应该过去的。她们家养了兔子呢!”
蓝忘机却没对他的调侃有所反应,状似冷淡地道:“问出什么了。”
魏无羡道:“这条路通往义城。石碑上的第一个字是‘义’字。”
蓝忘机道:“侠义之义?”
魏无羡道:“我也是这么问的。也对,也不对。”
蓝忘机道:“何解。”
魏无羡道:“字的确是那个字,意思却不对。非侠义之义,乃义庄之义。”
他们踏着乱丛杂草走上这条岔路,将那块石碑落在身后。魏无羡继续道:“这几位姑娘说,自古以来,住在那座城里的人,十之五六都短命,要么短寿,要么横死,城中供置放尸体的义庄非常多,当地特产棺材纸钱等丧葬阴奉之物,无论是做棺材还是扎纸人都手艺精湛,所以就叫了这个名字。”
蓝忘机没有问为什么城中居民不弃城离走。他们都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此,是很难让他们离开的。只有十之五六的人短命,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说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四五。而且,生在这种穷乡僻野,离了家乡,多半就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说,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你说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小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那盒胭脂是不算好。但现在我又不比从前,整天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刚被人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