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瑞丝无辜极了:“我说什么了?”
雷蒙德:“……你那可疑的沉默!不然你还是说点什么,随便说点什么,比如说被你吓走的可怜记者,又比如说你在《妈妈咪呀》剧组里的趣事?”
雷蒙德可以说是葛瑞丝一起长大的,他到现在能成长成心理健康向上的三好青年,那绝对是有一颗强心脏的,这不他自己说着说着就把原来的事情丢到一边了,“说起《妈妈咪呀》来,我看到新闻说《妈妈咪呀》里有皮尔斯·布鲁斯南出演,历任邦德里我最喜欢他演绎的邦德。最新一任邦德的扮演者是丹尼尔·克雷格,他扮演的邦德虽然不像以前的邦德那样风流不羁,不过大家的接受度好像还可以。要知道在最初他被选为第六任邦德时,反对者还创建了专门抵制盯他的网站呢。”
“我不意外你会喜欢《007》,它——”
葛瑞丝话还没有说完,雷蒙德就打断了她:“我很确定我没有说过‘007’这个词,所以我现在感觉到我们这个闲谈有那么点诡异了。唔,还是来说说那个可怜的记者吧。”
葛瑞丝沉默了三秒,倒是没有继续她原来的话题,但她就用她平时演绎现实中人类的语气说道:“詹姆斯·邦德,拥有轻微的反社会人格和有缺陷的道德水平,这使得他能够在一群特工中脱颖而出,并且比其他特工更好的存活下来。哦,我之所以说他的反社会人格是轻微的,那是因为他还维持着正常的社交关系。”
雷蒙德:“……我以为你会说那是因为他在杀人不眨眼的情况下,还能和数不清的美女们调情,然后上床。”虽然邦女郎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但《007》的影迷们就爱看邦德耍帅,和美女调情,肆无忌惮的散发荷尔蒙。
葛瑞丝眨眨眼:“Hm,我对邦德先生不健康的性生活方式不予置评。”
雷蒙德到现在都还没用完全适应葛瑞丝都有过两个男朋友的事实,更不用说她现在还把“sex”这个词挂在嘴边了,所以在沉默了半晌后挤出一句话:“还是很诡异。”
——多么痛的领悟。
……
斯特林订了最近一班飞伦敦的飞机,就急匆匆的赶到伦敦来了,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就去联系他的客户,而是去了WMA在伦敦的办事处。他在先前葛瑞丝在皇家莎士比亚剧院出演了《海鸥》后,就在那里预定了一个办公室,现在证明这是非常有先见之明的。
到了他的办公室后,斯特林就发现他的办公桌上的一沓报纸,他惊讶的挑了挑眉。倒不是惊讶他这两个月都没来伦敦,他的办公桌竟然会有报纸,而是这报纸的厚度。
之前也说过,《赎罪》先于九月初在英国上映,直到十二月份才会在美国进行点映,斯特林就让WMA在伦敦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买下有《赎罪》影评的报纸,尤其是提到葛瑞丝的,传真到美国去,好让斯特林对影评人们的想法有个大致的了解。
先前斯特林就收到了一些,不过他对英国媒体的评价并不是那么看重,这其中除了因为在美国那边对《赎罪》的评价比较重要,还有英国媒体的一贯尿性。该怎么说呢,英国媒体可以说是全世界媒体中战斗力最强的,连美国那边的媒体都没办法跟他们抗衡,再有他们还非常排外,并且还比较苛刻,对内倒是能把他们本国出色的演员捧上天。
斯特林原本还觉得葛瑞丝的英国籍,还是相对有优势的,事实告诉他,他还是太天真了。葛瑞丝在英国哪里是拥有相对优势,英国简直就是她的出场,以及英国媒体一致性的把她拥有的美国籍给无视了。
是的,在他们看来,葛瑞丝就是个纯英国人,另外随着葛瑞丝对外资料进一步曝光后,都上升到她是英国骄傲的地步了。
看一看英国媒体对在《赎罪》里戏份满打满算都排不到前五的葛瑞丝的评价和评论数,就可见一斑了。斯特林想到这里,就稍微对现在还有数量不少的报纸感到释然了,然后他就随收翻了翻那一沓报纸。
唔,他说错了,他还是没办法释然,瞧瞧吧:
《每日电讯报》评价葛瑞丝的表演:“十分清澈,具有非凡的天分。”
《卫报》则说:“在以十八岁的布里奥妮视角的片段里,葛瑞丝·格林她浑然天成的表演,和饰演十三岁的布里奥妮的年轻演员西尔莎·罗南昭显辉映,将角色承上启下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
《综艺》更是称,“葛瑞丝·格林的表演是这部电影里,带给很多观众的最大惊喜。”
这还不算完呢,前面这些并不是独立成篇的,都是放在对《赎罪》的整体评价里面的,这是很正常的,可还就真的有杂志的影评人专门对葛瑞丝的表演写了一篇影评,还是英国很具有专业性的影评杂志《帝国》!
哦,不对,《帝国》杂志的主编凯文·戴维斯,也就是这篇影评的撰稿人,怎么能说他是专门就葛瑞丝写的影评呢,人家其实是从十八岁的布里奥妮的所作所为出发写的影评。
斯特林为此小小翻了个白眼,戴维斯是从十八岁布里奥妮入手发表他自己的看法不假,可字里行间那种“我就是葛瑞丝·格林的迷弟”太明显了,尤其他还在影评中还引用了葛瑞丝所著的和心理学相关的书籍里的句子,来评价布里奥妮的心理,这就彻底暴露了。
看来他的客户在英国都被吹成一朵花了,斯特林心想。也对,葛瑞丝·格林就是一朵霸王花。
斯特林用血与泪的教训得出这么个结论,可耐不住现在‘娇花时代’渐行渐远,‘霸王花’成为新性感的时代就被开启了——斯特林到伦敦不到两小时,就有一个剧本被送到了WMA在伦敦的办事处来,事实上被送到这儿的剧本并不止一个,今天只是斯特林恰好在伦敦,不用被中转了。
斯特林本来都打算离开办公室去预订好的酒店了,所以就随手把新剧本拿在手里,在坐出租车去酒店的途中,他把剧本放在腿上翻开,没有立即就看,而是得给他的客户打个电话。
电话接通后,斯特林等来的不是一般通用意义上的问候,而是葛瑞丝用清亮的声音问候他:“你在伦敦?”
“你怎么——难道是听到了伦敦街道发出的声音了?”
“是时差,另外,我不得不说,我到现在都还不能适应你的修辞说法。”
斯特林:“……”他还是头晕脑胀到糊涂了,忘记了伦敦和洛杉矶相差八小时的时差,在这时候洛杉矶还是半夜呢。斯特林揉了揉眉心,没好气的说:“那还真是我的荣幸,我亲爱的客户。是的,我现在就在伦敦,而我此行的目的呢,就是想问问你想不想来一次环球之旅?当然不是,我是来找你商量你接下来的行程的。”
葛瑞丝一边把收到的邮件打开,一边漫不经心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斯特林皱眉:“什么意思?”
葛瑞丝一心二用的回答:“我是说发生什么事让你选择飞来伦敦,而不是在洛杉矶通过电话和我联络?”
斯特林扬高了音调:“你竟然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格林博士?”放在他腿上的剧本就随着震动掉下去了,可见经纪人先生有多‘震惊’了,他又按了下眉心,伸手把剧本捡了起来,不经意瞄了一眼,看到了印在首页剧本的名字《An Education/成长教育》。
一堂教育课?请格林博士去讲课吗?
斯特林又多瞄了一眼,发现并不是他想的那样,不仅如此,而且和他想的方向大相径庭。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即将十七岁的少女珍妮展开的,珍妮是正常的按部就班读书的女学生——而不是像葛瑞丝那样,十六岁就拿到牛津大学数学博士学位了——她在伦敦乡下一所女子学校读书。
看到这儿,斯特林就有点兴趣了,最起码这并不像是一般青春偶像剧的开头,不是吗?他倒是真想让葛瑞丝去演青春偶像电影呢,这时候斯特林终于想起来,他还在和他的客户通话中了,把注意力转回到手机上,然后……听到了盲音。
斯特林一瞬间就产生了一个念头:‘这都是你逼我的!’
斯特林把手机塞回西装口袋里,把新拿到的剧本仔细看起来,这还真不是一般的校园偶像剧:珍妮的生活一直被刻板的女子学校所占据,直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一个成熟时髦、风趣迷人的男人大卫,大卫带着她见识到了大都市的灯红酒绿和浮华奢靡,这一直是她非常向往的生活。
很快,珍妮就无法自拔,将原本备考牛津大学的念头抛之脑后,直到她发现大卫是个已婚的男人,真相如一记砖头重重地敲在珍妮头上,她开始反思自己从一个天真活泼的女学生变成了一个世故圆滑的女人,这种生活真的是她想要的吗?
大概剧情就是这样,如果单看它的话,斯特林会认为这就是一个再俗套不过的故事,失足少女成长记什么的,不过这个剧本写得非常流畅,即便作为美国人的斯特林并不多理解英国文化,可里面有些情感还是能够引起他共鸣的。
值得一提的是,故事并不是发生在现代,而是设定在六十年代。
说起来,《虐童疑云》的故事背景也是六十年代,在肯尼迪总统被刺杀的第二年,也就是1964年。
当然了,这两个故事一个是发生在伦敦,一个是发生在纽约,并且都是具有特定时代背景的故事,前者在斯特林看来是借由珍妮来讲述当时教育机制的,后者题材更敏感和尖锐,它是以教会性丑闻为背景的。
先不说《虐童疑云》,就是现在他手上这部《成长教育》,斯特林虽然觉得剧本写得很流畅,可他现在的心理更偏向于杀杀他客户的嚣张气焰,这才是侧重点。
不,现在的侧重点是,出租车司机多绕了多少路了。
——关于这个问题,似乎也可以说一句“多么痛的领悟”了,在出租车司机终于把斯特林送到他预订的酒店,让他支付车钱的时候。
不过往好的方面看,斯特林的怨念有一部分转移到被当冤大头上了,等他倒完时差见到葛瑞丝时,怨念就没有那么大了,不过他还是把一摞剧本都给了葛瑞丝,美誉其名培养葛瑞丝独立挑选剧本的能力。同时,他还把《虐童疑云》和《成长教育》两个当做他挑选出的范本了。
“别和我说你不知道它。”斯特林指着《虐童疑云》的剧本,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葛瑞丝点了点头说:“梅丽尔和我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