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煜轩继位,温宛作为摄政王助他管理朝堂。
三年后,翼国丰国大军再次来犯,温宛派出王夫周贤亲守边关。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周贤武艺高超,用兵如神,竟然是难得的猛将,将翼军丰军挡在边关,一步也不能入祁国。
翼军丰军节节败退,两年之后,终于鸣金收兵,各自退回自己的国城,只留一小股兵力,突袭刺探,随时准备再进攻。
只不过祁国不会给他们再次攻打的机会,祁煜轩上位第五年,护国大将军周贤请求乘胜追击,出兵攻打丰国。
帝允。
三年后,丰国亡,丰国领土全数划入祁国,北原正式进入三国鼎立时代。
这年祁煜轩十四岁,虽年幼,但已足够聪慧,在温宛的教导下,祁煜轩能文能武,已能独自处理政务,温宛辞去摄政王之位,请求与周贤一同留守边关,祁煜轩六岁之后就已经再也不用的眼泪攻势都没能留住她。
后来的几十年里,祁国与翼国数度交战,祁国领土越来越大,翼国却越来越小,后靠着进贡祁国而可怜求存。
祁国历475年,护国侯周贤征战沙场近四十年,半生戎马,因旧伤发作病故于边关,享年63岁。
同年同日同地,平逸王祁婧和亡故。
第72章 一粉抵十黑01
“寻寻,这次你一定要帮我,帮我帮我帮我!如果连你都不帮我,这个世界就对我太冷酷太残忍太无情了!我废九牛二虎之力才签到孟安彦,从此以后当上王牌经纪人,出入有豪车,迎娶白富美,正要走向人生巅峰,难道你就忍心眼睁睁看着我被他辞掉,就为了要给他找一个会做饭的助理而找不到么?”
乔北北扒拉着温宛的手不放,口沫横飞的说着,声泪俱下,可怜得不行不行。
乔北北是程寻寻的表哥,但从小程寻寻的父母离婚后各自再婚都不管她,将她扔在外婆家,程寻寻是由外婆一手带大。乔北北则是父母亲都外出打工,也从小把他扔给奶奶带,这两个孩子从小一块儿长大,感情比亲兄妹还要亲。
乔北北从小都对娱乐圈向往不已,可惜他长相幼齿不说,身高还很磕碜,进娱乐圈诸多限制,最后退而求其次当起了明星经纪人。
一路磕磕绊绊,从刚进行带五六七八线艺人到后来的四线三线二线,五年之后的今天,乔北北终于凭借不屈的毅力与死缠烂打的精神签约当红炸子鸡孟安彦。
孟安彦的成名非常突然,传闻他是被星探在一家餐馆旁的卫生间发现,没错,就是卫生间,那家餐馆吃货圈非常出名的老馆子,东西是真的好吃,但环境实在不怎么样,就十几平方的小店,晚上露天再在外面巷子里摆一排桌子,搭了个棚,卫生间还是隔着几十米远的公用卫生间。
就那样,每天排队的人比正在吃饭的人还多,等上两三个小时才等到位置,那是太正常不过。由此可见,在那里被星探发现的孟安彦的吃货本质。
孟安彦因为外形实在是过分出色,才出道就被导演相中演了个男一号。那剧是言情剧,导演看上了他的颜值,知道他非科班出身并且是第一次演戏,根本对他的演技没有抱任何希望,反正卖脸就行了。结果意外的是,孟安彦竟然领悟力还不错,除了才开始几场戏表现僵硬,后面渐入佳境,并不比那些科班出来的新人差。
那部言情剧是一部寂寂无名的网络言情小说改编,成本很低,演员都是启用新人,全剧上下连同导演投资人都没有觉得这部戏播出以后能有什么大的影响力,只要不亏,能赚点钱就行了,要求就是那么的低。却没有想到,这剧竟然因为有了孟安彦,迷倒了万千少女,少妇,少奶奶,又因为本身剧本就不错,那剧一路从开播红红火火到播完,不仅红了孟安彦,男二男三女一女二女三连同孟安彦剧里面的那条宠物泰迪犬,都火得不行。
这真是一个收视奇迹。
而孟安彦创造了这个奇迹。
说不出是孟安彦成就了这部剧,还是这部剧成就了孟安彦,总之从那以后,孟安彦就一路走红,凭借他那张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男女通吃,人气只升不跌。
但凡见过孟安彦的人都觉得这个人为人有些冷淡,但还算礼貌,也不会因为走红而眼高于顶,对待粉丝很态度和煦,对待记者几乎有问必答。可就是这么一个艺人,在出道的一年半的时间里,已经连续换了四个经纪人,而乔北北就是目前的公司给他的第五任经纪人——实在是已经换无可换,才轮到乔北北头上。
乔北北心中乐开了花。
他们公司没有人不知道孟安彦的前几任经纪人是为何被换掉,实在是孟安彦这个人吃货本质,吃不饱,吃不好都会让他脾气朝难以控制的方向发展,偏偏那几位经纪人不是不当吃是一回事,就是当回事儿了却每每给孟安彦接了过量的工作却总是找不到他满意的吃食给他吃。
孟安彦在吃的方面实在是挑剔得令人发指。
这是他每一任经纪人共同的心声,他们之中不乏带过多任影帝影后天王天后的王牌经纪人。可见经纪公司铁了心的要打造孟安彦。可孟安彦实在太难搞。
乔北北好不容易才抓住这个机会成为孟安彦的经纪人,他不想像前几任经纪人那样才上任就被换掉,这才求到温宛这来。
乔北北不知道他这个表妹什么时候学会的做菜做饭,明明以前她煮过的最好吃的食物就是一锅泡面。他们租房租在两隔壁,作为经纪人的他每天都非常的忙,手上带了好几个艺人,房子租了基本是空置,因此家里面也没有什么吃的,最悲剧的是经常吃完忘记补货,连泡面都一包也不剩,大约四个月前,偶然一次他来温宛这里借泡面,结果正好遇上温宛在炒菜,光是闻着菜香口水就哗啦啦流下来。
然后……他就厚着脸皮留了下来,厚着脸皮同温宛一起吃饭,又厚着脸皮将饭菜全部一扫而空差点连盘子都跪舔。
从那天开始,无论他是不是忙得每天觉都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只要人在A城,他总要想法设法抽出时间来温宛家蹭饭。
——亲身体会,乔北北对温宛的厨艺抱持着十二万分的信心。
……
“寻寻,我全世界最最最可爱最最最漂亮最最最善良的妹妹,这次你一定一定一定要帮帮我……”
一连串的好话从乔北北的嘴里麻溜的脱口而出,反正也不要钱。
“乔北北,你说这话违心不违心?”
全程温宛都静静的看他演,末了,点评了他一句。
乔北北头摇得拨浪鼓似的,一脸正义凛然,一手指天,一手拍胸脯:“我发誓,我说的话全部都是真的,比珍珠还真!”
乔北北就是那种给他一双纸糊的翅膀,眼睛一闭在梦里他就能背着这双翅膀飞上天的人。
乔北北什么德行,继承程寻寻全部记忆的温宛一清二楚,不禁双手抱胸,似笑非笑的睨着他,那意思就是你接着演,还有什么招尽管拿出来。
程寻寻的长相撑死算个清秀,那还是给了友情分。可爱漂亮什么的,不好意思,还真没有。
身高一米六,瘦的像竹竿,体质如此,怎么吃都不胖,职业是作家,过的都是晨昏颠倒的生活,因此脸色呈现不正常的苍白,头发干枯得像稻草又是天生自然卷,还因为老打结程寻寻怕麻烦而剪短,结果就是经年累月一个爆炸头顶在脑袋上,又因为生活习惯问题,年纪轻轻黑眼圈已经浓得化不开。
程寻寻白天睡觉,晚上写稿,这样的作息已经维持了好多年,温宛这半年来纠正得十分辛苦,并且还没有完全纠正过来。
有可能很多作家就是这样的,白天脑袋空空,晚上才会特别的有灵感。
温宛来这世界差不多半年,笔下的许多文字,几乎都是在天黑以后完成的,改也改不过来,后来温宛索性也就随它了,反正目前的日子她一个人在过,怎么样都行的。
至于她的头发,因为不经常出门,温宛感觉还挺新鲜,也就没管。
“如果我帮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温宛不跟乔北北耍嘴皮子,这人经过几年的经纪人生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已经登峰造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