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幽假装没看见,反而唯恐天下不乱地说:“你想知道,我教你呀。”
炙玄哼了一声:“用不着。”
醉幽转了转眼珠子,故意道:“那就可惜了,接吻和欢爱本是百般乐趣的事,你却体会不到,你身为能化人形的上古异兽,有无穷寿命,却不去尝尝人间乐事,岂不可惜?”
炙玄不知是被醉幽那华丽而略带撒娇的声线给蛊惑了,还是单纯对那段话的内容感上了兴趣,若有所思地看了江朝戈一眼,看得江朝戈冷汗直冒。
当天下午,江朝戈练得双臂双腿发麻地走进屋里时,就发现魂力不济,已经变回豆丁形态地炙玄,和同样变成豆丁的醉幽,在面对面说着什么。
江朝戈有点傻眼,“你们干什么呢?”
醉幽无辜地说:“炙玄大人一定要我和他一样才行。”醉幽居然连三岁幼童的样子都能隐隐看出那颠倒众生地气质。
炙玄不客气地说:“废话,你怎么可以俯视我。”
“不是,我是问你们干什么呢。”
“我们……”
“不告诉你。”炙玄白了江朝戈一眼,“仆人不要过问主人的事。”
江朝戈心里有些犯嘀咕,总觉得跟醉幽在一起都会被带坏,没什么好事儿,他上去就把炙玄抱了起来,“我不过问你的事,不过你好几天没洗头洗澡了,正好现在赶紧洗洗吧。”
“我不要,我还没聊完呢。”
“改天再聊。”江朝戈任凭炙玄揪他头发,捏他脸颊,也不由分说地把炙玄抱走了。
几天后,虞人殊伤势已经勉强能够经受旅行奔波,他们决定启程去大凉城寻找魂导士,以及孟老临终时嘱咐江朝戈去寻找的那个叫王勤的人。
大凉城离少咸山有五百里的路程,若是放在平时,一两天也就到了,只是现在虞人殊受伤,他们的速度慢了很多,走了足足四天,才进入了大凉山的范围。
第41章
此时已经入春,不少冬眠的异兽都开始出来活动了。
江朝戈见多了那些奇形怪状的异兽,偶尔看到一些正常的山间野兽,感觉特别亲切,吃起来都格外有味道。
这些天江朝戈总忍不住唉声叹气,想起他们留在双子峰的那些长蛇尸体,就肉疼得紧,他走之前不是没跟虞人殊和天戎商量过回去拿的事,结果遭到了白眼,只好作罢。祈凌峰那头必然已经接到了消息,所有东西都便宜他们了。
不过,眼下还有更让他头疼的事,那就是最近炙玄和醉幽突然走得近了起来,时不时躲在一旁低声说着什么,不仅他觉得慎得慌,就连龙芗也觉得很别扭,只是龙芗惜字如金,他总觉得醉幽会把炙玄带坏,后来一见他们在一起就把炙玄抱走。
大凉城依然清晰可见,只要再翻过一个小山头就能抵挡。
在半山腰处,他们偶遇了一个独自打猎的小女孩,那女孩仅有十岁左右,身上脏兮兮的,小脸蛋晒得有些黑,但一双眼睛特别明亮,她拿着一把竹弓,骑着一只比她还要魁梧地黑色獒犬魂兽,正在追赶一只鹿,从他们身边不远处呼啸而过。
江朝戈感叹道:“这么小的小孩就要出来打猎。”
龙芗有些冰冷地说:“出生贫寒的魂兵使,本身就要承担很多责任,如果从小就和贵族签订了契约,那基本上一生都要为贵族做牛做马,从小训练的魂兵使,到这个年纪完全可以‘使用’了。”
江朝戈好奇道:“你的魂力功法和武术都是从哪儿学的?”
龙芗默默转过了头去,显然没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江朝戈倒也习惯了这孩子的冷淡,也没多问,不过他大概可以猜到,多半是他被卖到天棱大陆后,买主发现他有魂识,魂兵使自然比单纯的一只赏玩用的“红毛猴子”有价值,于是便开始训练他,他翅膀硬了之后,就逃走了,毕竟他不是天棱大陆的人,本身就有些仇视这里,自然不会有什么契约精神。
片刻后,远处传来一阵獒犬急躁地咆哮声,前方的一排树木剧烈晃动,似乎有什么东西过来了。接着便是獒犬的怒吼和嘶叫。
虞人殊皱眉道:“他们可能碰上什么东西了,天戎,过去看看。”
天戎加快了速度,几个起落就蹿进森林。这时,只见刚从他们身边跑过的獒犬,驮着那小女孩开始拼命往回跑,它身上多处受伤,一嘴白毛和血,身后,七八只大型白首红脚的猿猴型异兽在树枝间飞荡着朝他们追来,速度极快。
“那是朱厌。”虞人殊道:“天戎,赶走他们。”
突然,一只朱厌借着树枝的力用力一荡,狠狠扑到了獒犬身上,小女孩勉强想举弓,却很难在逃窜地獒犬身上保持平衡,被朱厌一下子从獒犬身上撞飞了出去!
众人赶到时,已是不及,阮千宿抛出征尘钺,将獒犬身上的朱厌击落,天戎冲过去吼了两嗓子,那些朱厌顿时作鸟兽散。
獒犬从地上爬起来,带着一身血跑到小女孩身边,用鼻子拱着她一动不动地身体,急躁地用爪子踩着地,发出呜呜地无助而难过地声音。
众人跑过去一看,小女孩被抛出去十几米,头上全是血,紧闭着眼睛,看上去让人心惊。
阮千宿忙蹲下来,监察一番,“还活着,赶紧送城里。”她将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从地上抱了起来,獒犬紧张地围着她乱叫,她索性把獒犬收回了那把弓里。
众人加快速度往大凉城赶去,刚进了城,就有人认出了小女孩,说那是城郊大院里的孩子,他们便将她送往城郊。
所谓城郊大院,原来便相当于孤儿院,他们到了那儿才知道,这大院里住着四十多个没爹妈的孩子,相依为命。
他们一进门,好几个孩子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叫着“姣姣姐姐”,急得快哭了。
这时,一间破旧地平房里走出一个两鬓斑白地老人,他惊讶地说:“姣姣?姣姣怎么了?”
江朝戈解释道:“她在打猎的时候碰到了朱厌,受伤了。”
“快,快把她送进来。”
虞人殊惊讶道:“你是魂导士?”
老人看了他一眼,也没空理会他,忙招呼着几个大点的孩子给他准备东西。
江朝戈也惊讶不已,魂导士因为数量稀少,作用又大,在这个世界很受尊重,一般也是很富有的,可这老人衣衫陈旧,还住在如此粗陋的地方,和一群流浪儿为伍,这多少有些蹊跷,就算是心地善良,想帮助这些孩子,也没必要和他们同食同寝。
阮千宿将姣姣放进屋子里后,老人拿出一堆草药,先是给姣姣消毒、止血,然后将草药敷在姣姣的伤口上,枯老地手捂住她的头,闭着眼睛,口中念念有词,掌心处微微发光。
这是江朝戈第一次见到魂导士给人疗伤,据说最好的魂导士,是既要懂人类的医术,又要有浑厚地魂力,这样的魂导士,只要人还有一口气在,哪怕缺胳膊少腿,也能把人完全修复。
只不过,受伤越严重,所需要的时间越长,有时候拯救一个濒死之人,可能要长达数月,魂导士要耗费数不清的精力和魂力,所以小病小灾魂导士可治,若是大伤大难,就要看魂导士肯不肯治了,这多半要涉及金钱和威望,因此魂导士的地位可见一斑。恐怕虞人殊从未见过如此潦倒地魂导士,因此格外惊讶。
他们运气也真是不错,一进大凉城就碰上一个魂导士,看上去水平还不错,这下子也不用费力去找了,他们干脆在外面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