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老婆。”
闫坤眯了眯眼,拿起枪放在下颚,右眼全神贯注在镜片中一片衣角,慢慢地移动:
“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保不住,他就不配当一个男人,甚至不配做一个人。”
“骨气有,话说的也大。”李斯哼声一笑:“就看你能不能做到吧。”
他说完,声音还没落下,人已经冲了出去,枪眼瞄准闫坤所在的位置,一发接着一发,完全没考虑后果,只求击中。
虽然李斯的速度快,但闫坤的速度更快。
他的枪发射得快,脚步和身法也快的不可思议,躲在一边的聂程程看的连连吃惊。
她的眼睛都跟不上闫坤的速度。
他的腿、他的臂、他的双眼他的身躯……他们好像是分开给四个人的人,他们各有各的速度,能各自行动,互相不干预,却又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闫坤的身法太诡异了。
一片枪声之中,聂程程看见闫坤周围草地全红了,可他的身上没有一点红色,反观李斯,黄色的子弹一直追着他离开的方向迅速有规律的扫射,一步一个黄色,险些就打到李斯的靴子。
闫坤似乎在李斯身上按了追踪器,不论他到哪儿,他的子弹都能跟到。
最后一发,逼近的一个死角——两个沙包中间,正常人无法打到的一个刁钻的角度,闫坤的子弹居然也能追了进去。
没子弹了。
双方都没有了,队员没有备用的,每人规定一箱,用完即止。
而队长也只多了两条二十发,都用的差不多了。
李斯举着手,慢慢地从沙包后面走出来,闫坤举枪瞄准的姿势一动不动,目光稍稍一低,看见李斯的靴子。
只有靴子前端,沾染了一点点的黄色。
这怎么算?
按规矩来说的话,鞋子中靶,可算可不算,要看当事人怎么个说法,如果李斯想赖,不想承认的话,闫坤也无话可说。
“怎么办。”
李斯笑着耸了耸肩,丢了手里的枪,看着闫坤说:“我已经没子弹了,你也没了吧。”
闫坤不说话。
李斯低头看向自己的靴子,抬头,一直盯着闫坤笑:“你想这个怎么算,算你中么?”
闫坤:“你说呢。”
李斯挑挑眉,说:“我是无所谓啊,可你呢闫坤,有名的神枪手,这样粘一点颜料就算是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