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晨冷笑了一声:“我跟自己家人关系再恶劣,也不会诬赖他们偷东西。不过很可惜,我对别人尊重并不代表别人对我尊重,在陈桃花差一点被车撞了时,被告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冲过来,诬赖我是蓄意谋杀。”
这就牵扯到另外一宗案子了,此时厉晨的身份已经有所改变,法官示意他可以到原告席位上坐下。
厉晨装模作样叹了一口气:“他不仅一口咬定是我跟人合谋要撞死人,甚至还要动手打我。其后他因为偷人钱包被抓了,陈起等三人就拦下我给我录音。这群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了我的人身安全,我希望向法庭申请禁止令,禁止他们靠近我十米以内的范围。”
法官翻了翻事发时的录像记录:“十字路口明确拍摄到,是原告先招手拦下出租车,出租车调头调到一半时陈桃花才冲过来的,根据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序,很明显这不过是一起意外。”
就算是事故责任判定,也是陈桃花没头没脑冲上去的莽撞行为主导了这次事故。法官对于陈合能在一瞬间脑补出这么多而感到很微妙。
“事实上,他们这样毫无根据地责骂我并不是第一次了,因为次数实在太多,绝大部分我都已经记不清楚了。”厉晨一边说一边微微歪头做出思考回忆的模样来,“不过八年前的一次事件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相信您已经看过了我递交的资料。”
“我和陪审团都已经看过并且核实过了,”法官对他话语的可信度给予了肯定,“我们可以通过你对陈承和陈合的禁止令申请状。”
放蛇事件是陈承主要责骂他,而这次是陈合一个劲儿诬赖他要害人命,陈起和陈转勉强算是置身事外,所以不会四个申请状都通过。
厉夕当即出声表示反对:“可是昨天陈起和陈转也有份迫害我朋友,危害到他的人身安全,希望法官大人和陪审团能够再斟酌一下。”
“你说的情况我们也会考虑,如果嫌疑人再表现出伤害意图,我们都会补发禁止令。”法庭上毕竟是讲证据的,虽然厉晨和厉夕口口声声都说陈家四兄弟恨不能弄死他们,说实话法官也相信了大半,但是毕竟没有切实的证据,厉晨也没有被打,这事儿只能暂且这样收场。
这桩厉晨控告人身威胁和人身危害的案子算是了结了,接下来要处理的就是陈合涉嫌偷窃一案。
法官看向陈合:“请被告人做最终陈述。”
陈合忍不住一拳砸在桌子上:“不是我!我没有偷东西!你们为什么不相信我,是他——全部是陈余一陷害的!”
虽然开庭前他就已经被通知了按照流程在最终决议之前会有被告人陈述环节,但是那时候陈合已经得到了陈转和陈承的明示,他们信誓旦旦告诉他,这次要进监狱的是厉晨,让他不用担心。
——陈合出于对自己两个哥哥全心全意的信任,加上他觉得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就是没做过,压根就没有准备什么狗屁陈述。到了现在,他被之前的反转弄得满脑子都是空白,哪里还顾得上想什么陈述,翻来覆去就是那句“不是我”。
被告人的态度这样不合作,三位法官心中也都有数了,先是示意他冷静,而后开始评议案子的最终结果。
主审法官跟另外两名同事轻声讨论着,陈家聘请的律师趁机对着陈起说道:“这次的事情你们做的真是大错特错了,我实在是帮不了你们了。”
不说别的,陈起拿着一份被剪辑过的录音叫嚣要反控告厉晨,而他是被告律师,这事儿要传出去,他的职业生涯也就完了。
虽然事情确实是陈起没有事先跟他商量引起的,但是同行却不一定会听这个解释,人家只会说他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不过关,这么一个法律常识都不懂,坑害了委托人。
“什么意思?我只是把我手头掌握的证据放上来,怎么就大错特错了?”昨天好不容易拿到手的录音完全没有派上用场,陈起本来已经心情够糟糕的了,听他这么一说,更是气上加气,说话口气格外的冲。
律师很无奈,陈起觉得冤枉,他还觉得冤枉呢:“这次涉案金额比较大,但是仍然是一桩盗窃案,属于普通窃盗罪、窃占罪,算不上加重窃盗罪罪名——但是窃盗罪和窃盗罪不同,审判结果截然不一样。”
42失去理智
律师说完见陈起茫茫然明显没有听明白,只能进一步解释道:“本来金额巨大还牵扯到美国总统照片,判刑就会往重里判,加上你们还涉嫌伪造录音证据,这表示嫌犯的认罪态度极端恶劣,在这种情况下,你觉得法官是会轻判还是会重判?”
他这样一说,陈起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颤声问道:“那我们岂不是害了合?”他说完见律师一脸沉重地点头,忍不住追问道,“那、那到底最多判多重呢?”
律师叹息道:“《刑法》第三百二十条普通窃盗罪、窃占罪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也就是说你弟弟最长要坐五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