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施特劳斯夫妇的遗体已经同泰坦尼克号一起永远葬身于冰冷的北大西洋海底,所以牧师跳过了瞻仰遗体这个步骤——没谁能对一具空棺椁有什么感情,接下来就是将棺木下葬。
卡尔撑起了黑色的雨伞,除了几位讲究些的贵族小姐,几乎所有人都是如此,那些如同夜幕般的布料高高垂拱,几乎遮住了所有的表情。
走在他们前面的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转过头问他母亲:“还没结束吗,妈妈?我想回家,我们待在这里干嘛,我都不认识他们,我想念我的小火车了——非常——唔唔——”
那位穿着不凡的贵妇人飞快地捂住了他的嘴巴,并且谨慎地四下里看了看,很多人都在窃窃私语,她对此松了一口气,然后小声威胁道:“听话,亨利,就一会儿。回去的时候我可以破例让你吃点冰淇淋,只要你表现得像个好孩子。”
小男孩儿发出了兴奋的尖叫声,卡尔皱着眉,瞪着那女人蓬蓬裙底下的大屁股看上去简直想给她狠狠地来上一脚。
施特劳斯夫妇的公墓选在僻静幽深的地方,四周种满了雪松,周围还生长着一些绣球花和蝴蝶兰,天气好的时候必然会有一块人人羡慕的好阳光。
维克特让人将棺椁打开了一些,将那本随身携带的日记放了进去,然后在雨幕中地垂下头亲吻那些已经被淋湿的木料,他最终疲惫地闭上了眼睛,退到了一边,来客们安静地献上了自己的花。
莱斯特挑了一支洋紫色的矢车菊,郑重地放在了棺盖上。
维克特看了他一眼,他们彼此都明白这意思——最终那年轻人细微地笑起来,就像破晓前最干净最明亮的一抹阳光。
他们曾经相遇,他们依然幸福。
这就是一件足够有价值的事情了。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29偶遇
夏天刚刚到来的时候,莱斯特已经和维克特建立起了相当不错的关系——大概是葬礼上那支独树一帜的矢车菊或者是一些别的什么原因,总之在很短的时间内,年轻人就可以随意踏足小施特劳斯先生位于梅西百货顶层的办公室,并诚心实意地要求他的秘书给自己煮一杯味道绝妙的咖啡。
“......莱斯特,我得说,你当真是个天才。精妙绝伦。”维克特翻完手上几乎有三公分厚的一叠白纸,双手交握放在小腹上,语调平平地赞美着他——那双浅色眼睛在阳光下折射出一点好看的光彩——像块宝石什么的这比方可真是太俗了,而且娘们儿气十足,但莱斯特找不出别的更合适的形容词。
维克特是个善于凸显和利用自己一切优势的合格的商人——哪怕你偶尔会认为他寡言少语、表情匮乏,却决不可能不承认他的魅力。而卡尔——哦,他通常是看上去挺能唬人,但在你真正了解他之后,就会被他那副暴君似的坏脾气毁了所有的第一印象,虽然同样能力卓绝,但在上流圈子里卡尔始终没有维克特一样的好名声。
莱斯特懒洋洋地换了个姿势,因为想起卡尔,嘴角的笑容显得柔软而甜蜜,眉梢也如同鹡鸰鸟尾羽一般长而细致地延展开来,他用瘦长的手指点了点咖啡杯:“真是盛赞,施特劳斯先生。我想在八月前开始这个计划,您的决定呢?”
“我不能错过这个,absolutely.”维克特点了点头,眼神里带着一种近乎尖锐的探究——或者还有一些不太看得出来的期待,“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找霍克利。他同样是个精明至极的商人——而且财力雄厚。”
莱斯特转了转手里的杯子,笑容带着点儿漫不经心的冷酷:“......Hmm,也许只是因为——我不希望为他人做嫁衣。我有了一个难缠的霍克利当情人,不需要另一个更难缠的霍克利接管我的人生,维克特。”
维克特面无表情地双手插在裤袋里走到他半躺着的沙发前俯下身——他不涂发胶,那些凌乱的黑色鬈发细碎地落在莱斯特眼前,就像一块深色的帘子,几乎盖住了他眼睛里所有的情绪:“你让我想吻你,男孩儿。”
莱斯特半闭着眼睛:“别逼我揍你,维克特,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
“没谁规定不能对朋友发||情,何况每一段甜美的爱情都开始于友谊——我母亲这么说。”维克特耸了耸肩,声音含着微弱的笑意,“不管怎么说,你选择了我,我赢了姓霍克利的,这是事实。”
“哪怕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
“哪怕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
......
莱斯特在下午五点离开了梅西百货,他拒绝了维克特的晚饭邀请,也没有叫马车,脚步悠闲地走在铺满了灰白砖石的、这时候仍然显得十分热闹的百老汇街上。
一些穿着奇装异服的年轻人嘻嘻哈哈地从街道上走过,大多数手上都举着一些纸壳或木料做的板子,上面用触目惊心的黑色或红色涂料喷出了许多奇形怪状的字体。
“艺术自由!无价!”
“快加入我们!里昂剧院,高薪包吃住!”
“上帝已死!”
街角停着一辆废弃的卡车,粉色油漆斑驳地挂在上面,上面用绿色涂料写了店名——奥古斯都可丽饼店——说真的这古怪的品味实在能把人逼疯,车厢的铁皮被剪开了,一个带着毡帽的人影在里面忙活着,没什么生意,但看起来店主自得其乐。
莱斯特是个地道的英国人,两辈子都是——而英国佬一向是出了名的古板严苛,很少会把什么出格的东西摆到台面上来,年轻人有些惊叹地看着这一大街奇葩——觉得自己大概成了个误闯小人国的外来客什么的。
尼采怎么说来着,当你看着深渊,深渊也在看着你。
一个试图把自己拗成“U”字型浑身涂满了蓝色和红色颜料的年轻人从路灯上掉了下来,他抱着腿大声呻||吟着——老实说,这配色让莱斯特想起了想起了一位家喻户晓的超级英雄,嗨,谁还没有个童年呢不是!
莱斯特走上前扶起了他,并按住他的腿摸索了一下:“没伤着骨头。你还好吗,先生?”
“哦,天呐,帮大忙了,伙计。我觉得我压扁了我的尾椎。”
莱斯特没法从那张蓝汪汪的脸上看出表情来,但他依然活蹦乱跳,看上去精神头十足,他轻声笑道:“倘或果真如此,您可没机会跟我站在这儿说话了,先生。”
行为艺术家揉了揉自己的屁股,傻乎乎地笑起来:“说的不错。我是亚历克斯·梅森,您是个生面孔——不得不说最近多了好几个生面孔,头一次来百老汇街?”
“莱斯特·罗兰。你认识这里的——我是说,所有人?”
莱斯特惊讶得几乎有点说不出话来,年轻人得意地眯了眯眼角,举起一根手指摇了摇:“不,只是几乎而已。”
“这已经非常厉害了,当真,梅森先生。”莱斯特真心实意地夸奖道。
“叫我亚历克斯。”
年轻人领着他一路走到那辆破卡车前面,毫不客气地按了按挂在车厢外面的废气喇叭,那玩意儿发出一阵可怕的噪音,里面的老板像屁股被火箭点着了一样飞快地跳了起来,冲到玻璃前头:“欢迎——亚历克斯!你这个没礼貌的、狗娘养的小鬼,你再敢这么大力气地按喇叭我就揍你——往死里揍,一个字都不掺假!”
高大健壮的老板几乎要顶开被挤得严严实实的车厢,他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公牛踩了一百遍——既挫败又愤怒,却又带着一点儿古怪的纵容,莱斯特看得出来,他拿这年轻人没辙。
“进来换衣服,说了八百遍了,别试图真把自己当个磁铁挂在路灯上!你会把自己摔成高位截瘫的,蠢孩子!”店主推开了一旁吱吱嘎嘎作响的铁门,他几乎是在看到莱斯特的同时就崩起了浑身肌肉,眼神锋利如同出鞘利剑,“你是谁?”
“别——哦,Jesus,别对他这么凶,贝尔。他刚刚帮了我——对,就是在我又一次尝试把自己摔成高位截瘫的时候!”亚历克斯推开了壮得像一头熊的男人,自顾自地走进了车厢里,“给他做点吃的,我猜你喜欢鸡蛋、火腿和鲑鱼?”
“完全正确,不介意的话,我还想加一些淡奶油和芝士。”
亚历克斯充满活力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当然,没问题!贝尔克就这么点本事了!”
店主的表情看起来憋屈极了,他动作粗暴地把自己塞进了那个挤得转不开身的小店铺,叮铃哐啷地给莱斯特做了一个加多芝士的可丽饼,小麦的气息充满了阳光的味道,莱斯特几乎一下子就觉得自己饥肠辘辘。
“谢谢您,先生。”莱斯特礼貌地道谢,然后不太客气地狼吞虎咽,动作只是维持基本的不太粗鲁——贝尔的表情轻松了一些——他就是有这个本事,在每一个环境里都如鱼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