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住牧锦的手,用夸张的语调嫉妒地说:“eric,我明白你为什么要结婚了!如果我是你,我也十二万分的愿意!”
牧锦笑了起来,与他握手,“你好,我早就听震苏说过你了,你的华语水平真不错。”
“那当然,华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哪个优秀的商人能够不学华语呢?”的性格非常阳光,说话也蛮直白讨喜。
牧锦抿嘴笑,和顾震苏对视了一眼。
李嘉雯站在后面,脸都绿了。
顾震苏这才介绍她,“这是李嘉雯,美国华商李家的女继承人。”
李嘉雯走上前,神情格外倨傲,用英语说:“eric,我的家族已经在美国生活了超过六十年,如今早就是美国人了。你们还是叫我的英文名emma吧。”
牧锦只用一瞬就看出了李嘉雯眼中的敌意,她那种不加掩饰的妒忌和厌恨,简直是昭然若揭。
这个女人喜欢顾震苏?
牧锦蹙蹙眉尖,也冷下了脸。
既然对方不给自己好脸色,自己又怎么会示弱?
两个女人飞快地握了下手,都没有说任何一句话。
见此情景,顾震苏瞪了一眼。都是你这个混蛋,谁让你带她来的?
看天花板,摸摸鼻子。
第177章 情知起180
两人既然赶上了婚礼彩排,自然要凑热闹在偏厅里看一看。
顾震苏和牧锦认认真真按着婚礼策划的步骤演习着,一起走到司仪的面前停下,听他说话,然后回答。
两人间或对视一眼,满面皆是情意。
坐在座位上看着,眼中充满了羡慕。他倒不是肤浅的觉得牧锦美貌,所以羡慕顾震苏。别看他玩世不恭的样子,其实他比顾震苏还要大上几岁,也该是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之前谈过不少次恋爱,却总是没有想要走进婚姻殿堂的欲望。而他听说,顾震苏和牧锦都是初恋,然后就决定结婚,这样的感情是他不能想象的,所以他很羡慕。
如果可以,谁又愿意不停的尝试感情呢?谁不想于茫茫人海中找到唯一之灵魂伴侣,一生一世在一起呢?
的眼神渐渐有点痴了。
看见别人幸福,有时候自己也会不知不觉翘起嘴角。
……可惜,这种状态被旁边混血美女的连连冷哼给打破了。
李嘉雯眼睛恨恨地盯着牧锦精致动人的侧脸,仿佛想要在上面盯出个窟窿来。
她追求顾震苏,看中的不是顾家在华国的地位,而是顾震苏在北美和南美开拓的市场,更是顾震苏个人的实力。
她在美国的富豪界也算是知名的美女,混血的容貌带给人神秘感,更兼有东方的柔媚和西方的火辣。虽然她个人并不是很满意自己的华裔血统。
李嘉雯最初也喜欢西方的肌肉猛男,高大威猛,壮实魁梧。初见顾震苏时,她对他身上那种优雅英儒的气质并不是看得很顺眼。
但是有一次顾震苏和几个朋友相约去纽约的夜店玩,出门取车时,碰见了有劫匪想抢劫他。当时在场的有三四个人,亲眼看见顾震苏身手利落地在短短几分钟之内,用华国的格斗技巧将那名劫匪制服。
他那永远得体的服饰下面,隐藏着爆发力极强的肌肉,温文尔雅并不代表他很弱,相反,那只是他对人对事的态度。
从那时起,李嘉雯就迷上了顾震苏这种迷人的东方气质,总是纠缠他,只要有顾震苏在的场合,她想尽办法都会去。
可惜,这种痴缠的方式不但没有获得顾震苏的好感,反而让他觉得很腻味、很讨厌。
李嘉雯不甘心,她觉得自己要容貌有容貌,要家世有家世,凭什么顾震苏看不上她?
得知心水的东方男人真的要结婚了,还要举行声势浩大的婚礼,她气得砸坏了三个手机,把自己房间里一套古董瓷器砸得稀巴烂。
她得知与顾震苏关系要好的几个美国朋友都得了请帖,偏偏没有自己的份,更是魔怔了一般,找到,非要成为他的女伴来参加婚礼。
是个很好说话的人,不得不答应,两人一同乘飞机到达华国。布朗家族和李家在华国都有产业和顾震苏一样喜欢冒险刺激,当即决定自己开直升飞机过来,李嘉雯也乘势就跟上了……
“哼,那身婚纱的风格很奇怪,根本不是大品牌。”李嘉雯眼睛如刀一样审视着牧锦身上的鱼尾婚纱,冷冷地说。
笑道:“那有什么关系,很美。”
“哼,一生就结一次婚,居然选用华国的婚纱品牌,真没有品味!”李嘉雯毫不留情地抨击着。
这次皱皱眉,没有附和她。
无论是谁,听见李嘉雯这话都要皱眉头。她总是瞧不起华国,总对自己身上的华国血统嗤之以鼻,可是她祖辈遗传给她的华国血统,是她不能掩盖的事实,而且她的华国姓氏李姓,也是她赖以自傲的根本。
没有李家,她什么都不是,她什么都没有!
现今华国这条东方巨龙已经在世界的经济格局之中崛起,各国都要来与华国交好,要在华国拓展事业,谁敢瞧不起华国,必定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并没有与李嘉雯多解释这些,毕竟布朗家族和李家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对手。
这次他过来参加顾震苏的婚礼,未尝没有和顾家谈合作的意向。
婚礼彩排终于通过了,当婚礼策划宣布,两位新人的表现非常完美时,他们情不自禁拥抱在一起亲吻。
“顾,牧,这次彩排只是简单的仪式流程,明天我们还要到林子里面再去现场彩排一次,这样才能保证没有差错。”婚礼策划师极其认真负责。
顾震苏和牧锦都点头,“好的,没有问题。”
又聊了一会儿,听几个助理提出建议之后,两人才走过来,再次与和李嘉雯寒暄。
“你这件礼服是什么品牌?我怎么从来没见过?”李嘉雯很不客气地乜斜着牧锦身上的婚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