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只垂耳兔躲在草丛里,背着一个大包裹,爪爪托着下巴,严肃思考。
纠结了一会。
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声狗吠。
闻鸣玉仰头看去,发现是一只健壮的中型犬,长得很像狼,毛发黑白相间,额头上有三团白色毛发,仿佛三把燃烧的火苗,乌蓝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眼神看起来颇为凶狠吓人。
但很快的,这只大狗勾汪了一声,蓬松的尾巴甩来甩去,尖尖的耳朵兴奋地向后贴着脑袋,嘴巴张开,吐着舌头,突然就从凶狼变成了个铁憨憨。
或许中原人会因为没见过,不小心误以为它是狼,毕竟境内并没有这种品种的狗,它是从国外引进的。但闻鸣玉知道,这是一只表面上看起来威风凛凛冷酷凶狠的狗中王者,实际却又傻又二,是出了名的拆家狂魔——哈士奇。
闻鸣玉笑了一下,和哈士奇进行动物间神奇的交流。
最终,热情的哈士奇表示很乐意送他去附近的小镇,就低头咬住闻鸣玉的包裹,向后一甩,让兔子坐到自己背上,然后发出一声响亮的汪,撒开爪子,向着目的狂奔。
闻鸣玉要不是早有预料,揪住了狗兄弟背上的毛毛,这会很可能就因为惯性向后一倒,滚着掉到地上,然后二哈还什么都不知道,丝毫不觉得少了点什么,继续吐着舌头欢快奔跑,只留给闻鸣玉一脸尘土和潇洒的背影。
一路过去,大狗勾还会中途停下来玩耍,爪子不安分地蹦跶着到处踩草,弄得自己身上都沾了不少草屑,更加和威风凛凛搭不上关系。
这么狂奔一段,停下来玩一下,一狗一兔终于靠近了城镇。
人进出城镇需要路引,但动物就不一样了,它们并不那么受关注,还有自己的独特通道。
二哈兄弟精准地找到了一个狗洞,钻了过去。
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闻鸣玉还没来得及为顺利抵达而高兴,就听到隐约传来的对话声。
“今晚吃什么?”
“唔,我想想,要不吃麻辣兔头吧?春盛楼的招牌菜,味道一绝,吃了还想再吃。”
闻鸣玉瞬间感觉脑门凉飕飕的,兔头不保,差点呜的一声哭出来。
兔子是招牌菜?!
你们这些人还很喜欢吃!
闻鸣玉顿时悲从中来,恨不得在狗兄弟背上趴着哭到厥过去。
兔子活着真是太难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穆湛说想把他吃了,是觉得吃了妖怪大补吗?可他就是一条咸鱼兔,能坐着就不站着,能躺着就不坐着,浑身都是软绵绵的肉,没有嚼劲,口感极差,很难吃,吃了也没有一点好处!
闻鸣玉内心咆哮,简直化身一只流泪暴躁炸毛兔,心情十分复杂。
到了地方,他要和狗兄弟道别了。
哈士奇趴在地上,闻鸣玉顺着毛毛滑下来,挥了挥爪子,并表示感谢,递上了几块碎银,说这个可以买好吃的。
明明一狗一兔,不同物种,但靠着哼唧和汪汪,挥爪子,竟愣是交流成功。
哈士奇愉快地汪了一声,叼着银子就跑去小摊买东西。
于是,包子铺老板眼睁睁看到一只狗跑过来,扔下碎银,然后吐着舌头看向一笼肉包,汪汪叫着催促。
老板迷迷糊糊地投喂肉包,给狗勾找零钱,直到狗叼着包子跑了,还是一脸这世界可真他妈魔幻的表情。
另一边,闻鸣玉找了个偏僻角落变回人形,穿好衣服,没有急着走出去,而是利用自己在未来打工时学会的化妆技巧,给自己的脸修饰一番,将五官画得很大众,缺乏辨识度,丢到人群里都不会被多看两眼,才走了出去。
穆湛如果下令搜捕,可能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为了稳妥,尽量将自己踢出搜捕范围,闻鸣玉选择了一个很狗血的方法——男扮女装。
虽然老套,但有用。
关键是要化妆技术到家,注重细节。
闻鸣玉以给自己妹妹买礼物的名义,买了襦裙,还又补了一些胭脂水粉。
手上的钱瞬间就哗啦啦没了两成。
他跑出来根本就没拿多少钱,宫殿里价值连城的珠宝是多,但都是御品,有皇家标识,当出去分分钟被抓。所以他手里拿的只有以前找借口跟三喜换来玩的一些碎银和小额银票。
接下来,就是找住的地方。
客栈容易被查,他只能租房住,视线一一掠过目标范围内的房屋,不动声色地观察了小半天,最终定下了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