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低头玩手机的江远感受到了这迫人的目光,不由打了个冷战,抬起头无奈地问:“你这又是怎么了?不是去度蜜月回来吗,怎么一脸丧妻样?”
郑平洲差点把嘴里的咖啡喷出去。
他侧头,向江远投去冷利如刃的目光:“江远,你不说话的时候挺像个人的。”
“哎,可别这么说嘛。”江远耸耸肩,“看你这样子像是憋着火气,怎么,蜜月不顺利?你还是只童子鸡?”
如果不是郑平洲手快,江远这套花了大价钱淘回来的欧洲咖啡杯,可能就要少一只了。
江远观察着郑平洲那微妙的神情,以及微微泛红的耳廓,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然后摸着下巴笑了起来:“看你这样子,应该还是破了处的吧?哈哈哈哈。”
“不是,能不能别总说这个!”郑平洲猛地灌了一大口咖啡,试图靠苦涩的液体将脸上的热意压下去,他到现在也不能理解,怎么能有人像江远这样,随便把这种事挂在嘴边,“你说,周渺为什么一回来就急着去见别人?”
“跟你待够了呗。”江远瞥见郑平洲脸上冷肃到极点的神情,不自然地咳嗽了两下,话锋一转,“也有可能是公司确实是有什么急事,去见客户了。”
郑平洲垂着眼,指腹摩挲着杯柄,声音低得不知是说给谁听:“年前他已经把工作都处理完了,而且进口物流都暂停了,按道理来说,这一个月都不会再有什么急事的……”
“那也不一定,毕竟周氏公司太大,也有可能临时有什么情况的。”
郑平洲的面色稍霁,点了点头,道:“你说得对,也有这个可能的。”
他靠着门边,看着江远拿起手机,对着屏幕一脸傻笑,觉得江远嘴角的弧度实在是有点碍眼,于是开口道:“《冬逝》的选角怎么样了?”
郑平洲正在筹备他的下一部电影,正是年前改了几版剧本那部,最终他给这个故事起名叫作《冬逝》。故事本身并不算复杂,是以女性视角去展开的一段爱情故事,大抵讲的是一对青梅竹马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越走越远,最后因为一场重病重新相遇,再度拾起旧情与发现真相的故事。
由于电影是着重靠女主人公的心理变化来推动剧情的,女主的选角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要足够上镜,还要有细腻入微、打动观众的演技才行。郑平洲对此也一直很上心,还亲自和选角导演讨论过剧本和人设,就是力求找到一个合适的女演员。
“吴导昨天给我发了几个人选,他说等你回来,想再和你一起敲定人选。”江远翻了翻聊天记录,照着上面的内容一个一个地念出名字,“徐悦、陈渡、钟千千……”
“钟千千?”郑平洲挑了挑眉,不动声色地问,“她不是最近才火起来吗?应该还算是新人吧?”
江远清楚郑平洲对演员有多么挑剔,而钟千千和前面那几个名字如雷贯耳的人相比,资历的确有点不够看,他想了想,认真地说:“虽然钟千千是去年才火起来,但她其实不算是新演员了,只是之前资源一般,曝光率也不高,所以一直在二三线游走。我看过她去年演的那部电影,其实演技还真是说得过去的。不过,你要是实在觉得不放心,私下和吴导说把她从备选里除去不就成了?也就一句话的事。”
郑平洲垂着眼,不知道是在想什么,很久都没有开口说话。他将剩下的咖啡饮尽,随手冲了下杯子,然后就坐到一旁继续翻剧本去了。
江远没有再出声打扰,过了一会儿,他就开始收拾起桌面上的东西了,明显是为准时下班做准备。
“你这是干吗?”刚工作没几分钟的郑导明显不高兴了,“收什么东西?我还想待会儿和你讨论下徐冬被查出癌症后的举动呢……”
江远打断了郑平洲的话,他嘿嘿一笑,直白地拒绝道:“对不住了,我今天得准时下班。我还等着去缪斯看小乔呢,去晚了就没有卡座了。”
郑平洲知道缪斯,那是B市数一数二的酒吧,够大够奢华,档次很高,周五到周日晚上会连着有不同主题的舞演,且卡座只能会员预订。换句话说,要是没在那里消费到一定的金额,注册成会员,只能坐在最外围凑凑热闹,对那里面如云的美女顶多饱个眼福,连手都碰不到。
上次他去也是好几年前,有个富二代非要在那里过生日,把他邀请了过去。对于那种地方,郑平洲只觉得吵闹得很,记忆也变得模糊了,而江远嘴里的小乔,他实在不知道是何许人也。
“小乔是谁?”
“唉,你怎么连她都不知道?小乔可是现在B市最受欢迎的歌女,在缪斯里相当地红啊,算得上是头牌人物了。而且她架子大着呢,不仅不轻易陪酒,就连演出时间也只在周五和周六的晚上,一个月只出两个礼拜。不过,只要她出来,缪斯必定爆满。”江远摇了摇头,啧啧几声,道,“要不你今晚也和我一起吧?一起去看看。”
郑平洲皱起眉头,吐出几个字:“我对她没什么兴趣。”
“别这么说,我好不容易才托人联系上她,她说今晚会来找我呢!”
郑平洲漫不经心地“哦”了一声。
江远似乎打定了主意要拉郑平洲下水,他越战越勇:“我看你现在满肚子郁闷呢,要我说就该喝点酒,让那些有的没的都散了!再说了,你的好周哥在招待客人,今晚也不一定能回家吃饭,你等他就是白等啊……你还不如和我一起去,顺便把晚饭解决了。”
不得不说,江远是很会抓痛点的一个人,他一把就捏在郑平洲的软肋上,击溃了郑平洲的理智——毕竟郑平洲这人,在面对有关周渺的事时,理智永远是无限趋近于零的。
“好吧。”郑平洲揉了揉额角,从胸腔里长长叹出一口气,妥协一般地道,“我跟你去。”
他打了个电话给周渺,告诉周渺不回家吃饭,然后穿上大衣,和江远一道去了缪斯酒吧。
缪斯里灯光摇乱,交错的光束落在视网膜上,形成斑斓的光点。到处都是买醉的人,乐声与人声交杂在一起,显得有种说不出的吵闹。
江远拉着郑平洲到了右边的卡座,很快,就有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坐了过来,齐齐甜声喊道:“江哥来啦。”
郑平洲取过一旁的酒,给自己倒了一杯,接着从冰桶里夹出两块冰投进酒中,擎着杯身晃了两下,躲在一旁默声喝酒。
说实在的,其实郑平洲并不像周渺那样确定自己的性向。很早以前,他都没弄明白自己是不是同性恋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周渺,以至于别人再也入不了他的眼。不过他也并不像江远那样爱美色,在他眼里那是肤浅,是随便,是风流——连江远自己都承认了,在他眼里,那些肤白貌美、丰胸翘臀的尤物,是比博物馆里的佳瓷美玉还要吸引人的存在。
江远和那两个女子聊了几句,就见明明灭灭的光束下走来一个穿着高开衩旗袍的美人,郑平洲皱着眉,总觉得这位“美女”有些不太对劲。
只见这位传说中的小乔眉眼精致、腰若细柳,举手投足都是风情,只是从骨架来看,比一般女子都要大些,不知道是不是穿了高跟鞋的缘故,个子也很高,虽然身形清瘦,但近距离细看,倒更像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