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琼的忙碌,盛朝辉都看在眼里。他本是爱玩爱闹的,但瞧见穆琼这么努力,却也不好意思只惦记着玩——他跟着忙活起来,甚至还开始每天带菜到学校,在学校里吃饭。
他这行为大大地丰富了他们的教师小餐桌——盛朝辉每天都能从家里带肉来也就罢了,他早上过来的路上,有时还会买点别的带上!
比如今天,他不仅从家里带了白切鸡和油炸素鸡,竟然还买了二十根油条。
他们拿两根泡了汤自己吃,剩下的全都切成小段放进了学生喝的咸菜汤里,也算是给学生增加油水了。
吃过饭,魏亭就去了看门的瘸腿老头那里拿自己订的报纸杂志。
至于穆琼……他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华英字典》主要是给西方人看,帮助西方人学汉字的,编写者还只有一个人,自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相比之下,他做的注释还要更准备一些。
穆琼这一做,就写了真正一个小时。
他站起身,正打算走动走动放松一下,魏亭突然进了办公室:“我看到了一篇好文章!”
“是什么文章?”盛朝辉立刻问道,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也非常好奇。
魏亭的眼光很高,一般的文章,他可是不会称好的!
“是一篇小说,叫做《我在百年后》!”魏亭道:“写这部小说的作者,当真是满肚子的奇思妙想!还有他写的未来,竟跟桃花源一般,让人心驰神往!”
“这小说写的是百年后的事情?给我看看!”盛朝辉立刻就道。
“我们一起看!等等,干脆我给你们读吧!”魏亭道:“我还想再读一遍!”
魏亭跑进来说看到了一篇好文章的时候,穆琼也是很好奇的,很想看一看,但听说这篇文章叫《我在百年后》,却是愣了。
他匿名投出去的小说,发表了?
第62章好书
《我在百年后》这本书,穆琼每天晚上都会写一点,现在早就写好第二部分并誊抄好了,还琢磨着要是希望月报这两个月没有刊登,那就将第一部分重抄一遍,投去别的杂志。
总有人会慧眼识英雄。
当然了,他并不想这么做……抄写实在是一件累人的活儿,最近《求医》的稿子,他写完修改后,都直接让大众报那边誊抄,自己不抄了。
好在这部小说刊登了。
穆琼有些出神,然后就听到魏亭声情并茂地用国文念起他写的小说来。
穆琼写的《我在百年后》,放现代抛开文笔,也就是一篇普普通通的穿越小说,兴许读者还会因为套路太老,主角太老,细节太多之类的原因懒得看。
但在这个时代,他的这篇小说,却足够新颖。
至少在场的人,除了他都是没有看过穿越小说的。
魏亭才读了没多少字,办公室里的老师就已经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等魏亭再继续读下去……所有人都露出了心驰神往的表情。
穆琼写在文章里漂亮的免费公园,高耸入云的楼房,年纪很大却精神抖擞载歌载舞的老人……都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