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们不敢乱开枪,更不敢轻举妄动,等到视线恢复正常,却也看不见沉虔背影的同时,才举着对讲机靠在嘴边,深吸一口气,说道:
“追上去!”
“全体立马开展搜索!”
“罪犯是一个混血小孩,行动不似普通人,现已纳入危险分子,找到后请立马击\\毙,注意,别惊动城区的人。”
最后一句“别惊动”在现在看来简直就像是一个笑话,再次回到街上的时候,习惯了安逸日子的市民们已经因为毫无征兆的警报,开始自先乱起阵脚来,出动的巡警们还没来得及去追捕指令中的罪犯,就被这些市民给堵在了路口。
人民们满脸惊慌:“警官,警官别走,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别怕别怕!”巡警心里烦躁无比,却又不敢发泄出来,“大家都回家去,散了,别再这里堵着!”
“末日又要来了吗?那个人呢?他,你们把他叫回来啊!”
“安静!!!”
他们说的那个人指的就是陆攸契。
沉虔听到这些人不断地提起陆攸契,心中就是一阵恶心翻涌上来,凭借着尚且还算是矮小的个子,带上外套帽子,弯腰没入了人流之中,他既没有逃走,也没有去找林海媛或者周业楼他们,慢慢地回忆起三年前那天晚上迷路后的教训,他依照脑内的地图,选择最近的一条路,头也不回地回到了酒吧。
从混到道安稳,花费了三年。
可从安稳到彻底乱套,原来真的只需要这么一会儿的时间。
沉虔一进门,就直接跑上了二楼自己……陆攸契以前用过的房间,还在睡觉的老猫被他这副血腥的样子惊醒,当场下了一跳,侧着身子从窗户口溜走了,他脖子上的伤口已经开始结巴了,血迹也早就用袖口胡乱擦去,恢复的速度简直叫人惊叹。
然后,这位正在被全城通缉的高端危险分子,当着十几位持\\抢巡警的面亲手杀掉警局局长的罪犯,就在这张大床上,纯白色的被褥里面,将自己卷缩起来,哭了。
这个房间绝对不是最安全的地方,但不得不承认,这却是他主观意识地以为最安心的地方。
而且,除了这里,沉虔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儿。
老猫还没来得及跑远,就看见了混乱的人群,今天的天气很是不好,潮味很严重,似乎要下暴雨了,它便机智地脚底绕了一个弯儿,又屁颠颠地走回来了。
雷声响彻整个上空,昏昏暗暗的,看不清外面的情况。
借着房间内微弱的夜灯,老猫用还算清澈的眼睛看着床上的小人儿,下意识地不敢靠近,长满了杂毛的尖耳朵颤了颤,似乎听懂了这句一直被眼前人不断重复的话:
“在哪……哥哥,在哪儿啊……”
.
城外。
刚才下过一场突然造访的暴雨,将众人一个不漏地淋成了落汤鸡,他们找了个洞穴躲了躲,过现在已经雨过天晴,黑压压的乌云已经飘远了。
飘去了城区的方向。
陆攸契的手指猛地一缩,但还是没有逃脱掉那根藏在草丛中间的倒刺,指尖擦过尖端,在一阵短暂的疼痛之后,一颗圆滚滚的小血珠就冒了出来。
“该死!”
陆攸契把这碍眼的红色在卡其色的工装裤上擦了擦,再顶着一脸踩了狗屎的表情甩手走人了。
莫名的烦躁,不安,背运……
陆攸契甚至觉得自己快要魔怔了。
这已经是他跟着这群探险员和科学家们出来的第二个星期了,外面的环境差,别说是酒吧,连实验室里那张冰冷冷的铁板床都比不上,每天除了爬山就是爬山,以地为席以天为被,但辛苦了这么久,他们依旧没有半点收获。
那个发出地震源——简单来讲,也就是造成末日源头的地点,只在实验室里的检测仪器上出现过一次,它仿佛是夜空中滑过的流星,突然到来,轰轰烈烈地引起所有人的关注,但很快,也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范围内,再也早不到了。
外面的荒原地形复杂,而且断带很多,深不见底的裂缝和底部浓郁的黑暗让人从本能上感到了害怕,选择绕道行走,这也是导致他们前进的速度也相当缓慢之一。
原因之二,就是这群“科学家们”实在是太久都没有出门了,随便走走都能要了他们的老命,几乎是三步一小喘,五步一口粗气,十步就得坐下休息。
陆攸契突然有点想沉虔小时候那个活蹦乱跳,用头四处乱撞的样子了。
虽然他现在收敛了一点,但其他某些地方却开始不对劲儿了,陆攸契冥思苦想了许久,终于想到了可以用来形容他的词——金玉其表,败絮其中,简直就是一个衣冠禽兽!
因为需要长途跋涉的原因,质量和功效必须过关,所以身上的衣服也是组织分配,人体均码,很不贴身,陆攸契现在十分嫌弃自己的一身行头——迷彩服工装裤外加马丁靴,外面还有一个黑色多功能小夹克,以供放一些零碎的小物件,看起来就像是枪战游戏里面被糊满马赛克的人物,若不是他自以为是地认为靠颜值和身高身材撑起了大半江山,绝对会当场帅流氓,表演起脱衣舞来。
所以,再怎么看也应该是侦查队长的身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