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适合视野更加开阔的地方,莫拉塔太小,这儿困不住你,祝勋,你并非被驱赶出境,这是你靠自己的能力走出去的。”
辛的眼睛很亮,里面充满鼓励,这让祝勋有了莫名的自信。
“你不是无信仰者,相反,你是我见过最勇敢的雌性,买卡比不会是我们分离的地方,我有预感,我们会再次相遇。”
辛伸出拳头,与祝勋的拳轻轻碰了一下,祝勋缓缓露出坚定的笑容,眼底是与辛同样的神色。
“我们会再见的,在买卡比以外。”
祝勋深深凝望着辛,似乎要将他刻入脑中。
“谢谢你,辛。”
两人在夜幕之下轻轻拥抱,祝勋临走前,辛发出一道长鸣,在沙漠回荡很久,祝勋勾起嘴角,抬头仰望星空。
喵喵真可爱:这样离开虽然有点不甘,但是我并不觉得气诶
奶茶全糖少女:因为视角君有很好的朋友,把你的悲伤冲散了
薛小白:+1
祝勋并不觉得留有遗憾,他在这片土地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与那些族人抗争,在恶劣的自然环境求生,现在要离开,他心里也有不舍。
戈亚效应并不单单反映在身体,它更像是一种心理变化,人类对于陌生环境的适应,这是每个人骨子里都存在的求生本能。
戈壁滩上,一轮皎月高挂空中,黑夜下的买卡比一片苍凉,周围静的可怕,只有布里吉在缓缓流动,沙丘上的纹路被月光照的清晰,这是与绿树红花不一样的美。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卡文了,今天还有一更
向你们谢罪OTZ
第76章托维拉
在到达辛所指的部落前,祝勋需要步行三天,众人皆知,在沙漠里,白天徒步赶路是不明智的选择,周围遮蔽物又少,很难看到树木一类的植物。
因此,祝勋只能选择在黑夜与黎明时分赶路,太阳升起来后,他尽量避开正午时分,为了遮挡太阳,他只能进入布里吉河流,好在布里吉水位线不高,他只要将身上的衣物浸湿包住头,就能在水里躲避太阳了。
沙漠表层很难出现水流,布里吉流淌的河床十分高,堪比一个小型峡谷,河水温度也很低,泡久了对身体不好。
祝勋想过几个沙漠里遇难者的案例,有人因沙漠洪水被活活淹死,也有人在峡谷里寻求水源,因水温过低降低身体行动能力,最后因其他原因而死,综上所述,祝勋只要小心些,就能避免死亡。
大乌夜间行动能力远远比白天要高,到了夜晚,它的眼睛会变成莹蓝的颜色,异常活泼,甚至能够载祝勋活动,与它小时候一样,大乌在白天总是蔫蔫的,没有一点活力。
夜里,祝勋骑在大乌背上,用手摸摸它蓬松柔软的毛。
“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呢?”
大乌没有回应,那双散着蓝光的眼睛十分美丽,与月光相撞,显出很好看的色彩,祝勋抱紧手里的食物与毯子,顺势搂紧大乌的脖子,走着走着就这么睡着了。
当太阳升起,大乌行动变得迟缓,祝勋小心扛起它,凭双脚开始走,等到正午,他跳进布里吉,将衣服顶在头上,泡了一会儿后,祝勋觉得腿被冻的有些麻,就爬上岸走了一阵,当衣服被烤干,他又回到水里,来回替换。
这样的日子很辛苦,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没有指定目标很难行动,因为周围景色重复率过高,稍有不慎,一定会偏离原来轨迹,走上一条不归路。
那很有可能是通往死亡的道路。
幸运的是,辛所说的地方有布里吉作为参照物,他完全不用担心迷路,只要向南走就行了。
当祝勋到达下一个部落,他已经步行有五天的时间,雌性的身体,再怎么强、也一定比不过兽化后的兽人。
到达目的地,祝勋嘴唇上起皮起的厉害,结了很厚的血痂,这都是他无意识啃咬的,大乌更是一动不动,一人一兽俨然已经废了。
辛的朋友很好找,祝勋抱着大乌,在一干人惊讶的眼神下呼喊辛的名字,很快,有人出来迎接他,祝勋终于宽心了,起码当地人没有要加害他的意思。
辛的朋友叫做拉姆,为人健谈,性格很开朗,他看到祝勋与众不同的白皙肌肤,也没有说什么,作出一副与祝勋认识很久的样子,他的态度间接影响其他人,于是,身为无信仰者的祝勋受到了热烈欢迎,他被当作重要的客人,在一间空房子住下。
接下来是补充能量的时间,祝勋喝了许多水,又吃了很多熟食才停下来,大乌被他裹在毯子里,面朝着墙啃食食物,吃的不亦乐乎。
当拉姆得知祝勋的意图后,他是不理解的。
“你要离开买卡比?这不是个好选择,你在这片土地生长十几年,若要离开,就必须背弃神明,投入新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