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非:“……”
意料之外。盲生你居然发现了华点。
不过也是。真要说的话,血族具备的这些条件,狼人也有——狼人也可以通过伤口感染来“繁衍”后代,狼群中的“阿尔法”也同样对其他同胞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尽管没“父辈”的力量那么绝对就是了。但更重要的是,狼人还具备着血族所没有的优势——他们没有血族那么多的弱点,能杀死他们的,也就只有银器和砍脑袋而已。虽然每逢月圆的狂犬病发作是有那么些麻烦……但比起血族对血液的刚性需求,这种每月一次麻烦也算不上特别令人头疼吧?
所以是为什么呢?韦鬼要选择血族来进行集体换身,而不是狼人?
华非原本是与付厉边走边聊的,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他的脚步却忽然慢了下来,渐行渐慢,直至停止。
“怎么?”付厉也跟着停下脚步,转头看他,漆黑的眸子里染着一圈金光。
“如果……是因为,在此之前,他们就已经成为血族呢?”华非咽了一口唾沫,声音有些不稳,“不是因为血族具备这样的优势才选择血族,而是因为他们中有人,在发现这点之前,就已经成为血族了呢?”
在对这个世界还尚不了解的时候,就已经误打误撞地获得了一个血族的身体。之后才在逐渐的磨合与适应中,一点点地意识到这个种族的独特,进而想将这份独特化为己用……
但还是那个问题,如果是冲着那些繁衍上的便利才选择血族的话,为什么不考虑相较而言更为便利的狼人?
华非觉得这其中有两种可能。
第一,是他们尚不知道狼人的存在,不知道自己还有另一个选择。
考虑到那些韦鬼来这世界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狼人又是不输于血族的西幻大热题材,华非几乎想也不想地就把这个可能给毙了。
第二,则是他们主动放弃了这个选择——但那又是为了什么?
华非想起自己大二时的一件事。他刚进大学时志愿没选好,选了超冷门的木乃伊制作专业。大二时他得到了一个转专业的机会,也确实有对他而言更好的选择摆在他面前,但他还是放弃了。因为他当时已经在木乃伊制作专业学了一年,积累了知识也积累了人脉,他懒得再换专业从头开始,或者说,他觉得这样不划算。
那么,那些韦鬼,是不是也出于相似的理由呢?
不是因为不知道狼人这个选项,而是因为已经在血族内部积累了足够的优势,足够到即使换成更好的狼人都会觉得亏本。因为这样的理由,所以才继续选择血族。
如果是的话……那又得是怎样的优势,才能彻底压住天平的这一边?
华非左思右想,终于从脑沟里挖出来了两个字——高管。
扩一扩——平步青云,高层精英。
再扩一扩——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再再扩一扩——你们看到那一排排任君采撷的吸血鬼了吗?那都是爸爸为你们打下的江山啊!
……这么一想,还挺合道理。换做是他的话,如果手下已经有一个马仔好不容易混成了血族里的高管,那他的首要目标,肯定也是往血族里加塞自己人以巩固势力,而不是再派一群马仔去狼人堆里摸爬滚打艰难创业。
“华非?”他的面前,付厉正在担忧地叫唤,眼不不眨地盯着他,“怎么了?”
“没怎么。”华非摆了摆手,抬头看向付厉,“我就是觉得,现在血族的情况,可能有些不太妙?”
付厉:“??”
“他们之间怕是有叛徒。”华非继续道,“很大很大的叛徒。”
华非怎么都不会想到,就在他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远在城市另一头的某一间巨大仓库里,有人打了一个喷嚏
正蹲在地上喂流浪猫的宋祉诧异地抬头看他一眼,又迅速地把脑袋低了下去,语气里带着嘲讽:“真稀奇,原来吸血鬼也会感冒吗?”
“只是鼻子痒而已。”金发碧眼的男人冷漠地回了一句,向后半倚向了床头。他的身下,是一张与四周环境格格不入的欧式双人大床,上面不仅整齐地叠放着洁白柔软的床上三件套,还???着一个近乎真人大小的红色布偶熊,模样倒是挺可爱,然而那深到发黑的颜色却让它整体显得有点儿诡异。
诺曼面无表情地将那只布偶熊揽进怀里,另一手则伸向了旁边同样走欧式华丽风格的床头柜,拿起盛着少许红色液体的高脚杯,很装X地瞎晃了两下后优雅抬起,一饮而尽,碎发下的目光流转,没有错过从宋祉方向投来的那一抹艳羡目光。
“也不用太羡慕了。”缓缓地放下高脚杯,诺曼淡淡道,“你也可以变成这样的,迟早的事——当然,前提是你得先完成母亲大人交给你的任务。”
“……你少自恋了,谁会羡慕这种身体啊。”宋祉好不客气地给出了一个嫌弃的眼神,拍拍裤子站了起来,视线依依不舍地从床上那只布偶熊上滑过,“比起我,你还是关心一下你自己的吧。上次那些准备换身的兄弟被毁约师一锅端,我就不信母亲没生你的气。”
“你想多了。母亲是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对我动怒的。”诺曼说道,微微抬起下巴,语气里是掩不住的傲慢,“你以为我是你吗?”
宋祉:“……”
麻麻批,最恨的就是他这副仗着妈宠肆无忌惮的样子。
从鼻子里喷出一个不客气的气音,他反手将兜帽套上,两手往袋里一插,踢里踏拉地往门口走去。诺曼乜他一眼,开口叫住他:“干嘛去?”
“喂猫。”宋祉没好气道。
“先别去了,那些毛团子,一次不喂也死不了。”诺曼说着,抬手朝窗口一指,“你先理理这个吧——母亲大人,好像又有事要找你的样子。”
宋祉不情愿地垮下了脸,转身循着他的手指看过去,这才发现在对面的窗台上,一只由风凝成的小鸟正探着脑袋,在那里跳来跳去。
见宋祉注意到了自己,小风鸟翅膀一拍,径自飞了过去,绕着宋祉的脑袋转了两圈,又化为一小股旋风,倏然消失。诺曼略带好奇地看了过来:“母亲要你去干什么?”
“还能干什么?”宋祉不耐烦地挥了挥手,原本蕴着浅浅怒意的眼里,此刻却带上了些许兴奋的神色,“不还是要我去勾搭那家伙呗。那个叫华非的……”
第112章 欧乐(1)
我有点后悔了。
当天晚上,在沙发上围着毛巾乖巧等了半天都没能等到华非一个目光的付厉如是想到。
不是开玩笑——他现在确实已经在后悔把自己遇到血族的事告诉华非了。虽然他那近一百个小时的观剧经验告诉他,恋人之间相互坦诚是必需的基础,但他还是后悔了。
早知道华非对这件事能挂心到这个地步,他就不对他说了。
很显然华非已经把韦鬼和血族的关系当成了一道非解出来不可的谜题,而在解题的过程中,那些他所得出的相关猜想又不断地将他推入一种莫名的焦躁,使他坐立难安。比方说现在,华非已经沿着客厅最角落的那个花盆架绕了快半个小时了,边绕还边拿着他的手机和老金打电话,和他讨论韦鬼与血族的适配问题。付厉的存在在这场讨论中被彻底虚线化,沉默地独自坐了三十分钟,才终于等到华非挂掉电话,朝自己走来。
有点奇怪——注视着他朝自己走来的身影,付厉的心里隐隐约约浮上这样的感觉。他还以为华非会比较在意欧乐的事情来着。
“真是不好意思啊,把你手机打没电了。”华非边道着歉边把他的手机递过来,完了一抬眼,才发现付厉正果着上半身坐在沙发上,浑身上下就围了一块毛巾。
华非楞了一下:“你怎么就这样坐着啊?不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