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案件发生的时候,他也正在B市,而且就在白千湾身边……
沉默中,李恪的手机震了一下,他抬头对宋弄墨说:“搜查人员在白千湾家中找到的断指,经DNA检验是‘食人案’中的第三位死者的断指。黄泽若出租屋的刀具上也检验出了第三位死者的血迹。”
宋弄墨心弦一松:“那就跟李伏珍、白千湾的说法对上了,黄泽若把断指作为礼物送给了白千湾。黄泽若的确是凶手之一。”
李恪长长地舒了口气:“尘埃落定。只可怜那些被吞噬的灵魂不能投胎转世了……”
宋弄墨站起身:“我去看看白千湾。”
病房里满满当当地挤着各种鬼魂。
“听说你差点被食人魔吃掉了!”
“真的没被吃掉吗,为什么这么好运啊。”
“食人魔长什么样子啊?”
“白千湾?这个名字好耳熟哦。”
……
被层层鬼魂围观的中心,白千湾倘然自若地玩着膝盖上的笔记本电脑,新闻正在报道《“食人魔”案件告破,凶手被警方击毙》,点开来是雾尼的高清一寸照片。
【在凶手家中检验出7.22、5.11案件死者DNA……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门被轻轻扣响。
“是我。”宋弄墨的声音。
屋内熙熙攘攘的鬼魂霎时做鸟兽散。
“请进。”
一袭病号服的青年面色疲倦苍白,肤色几乎要和背后的白墙融为一体。不论何时见到白千湾,他都是这么一张温和无害的面容,这只能归功于他书卷气又温顺的长相,只不过在被食人魔爪牙下出逃之后,他苍白半垂的左眼皮上就斜着一道结痂血痕,从内眼角一直划到颧骨,狠狠破坏了这张脸。
宋弄墨在他床边坐下,手指轻轻在他眼下的伤痕一碰:“破相了。”不过他的口吻显然浑不在意。
他从来喜欢白千湾的脸,这点伤在他眼中无伤大雅。
白千湾掀了掀眼皮,任宋弄墨摸着他的伤痕。他的视线仍向下停留在电脑屏幕上,因为眨眼的时候眼皮上的伤痕因为双眼皮折叠会有点刺痛,住院以来他都不想正经向上看。
他明亮的双眸炯炯有神,电脑屏幕的光线正反射在他眼睛里。
宋弄墨瞥了眼,原来是在看食人魔案件的报道……
“护士说你今天就能出院了。”他说。
白千湾手臂骨折还没痊愈,被绑架时手臂又二次受伤了,加上对食人魔有对死者使用药物和过量麻醉的前科,出于谨慎起见他当晚就被送到医院全身检查并且安排住院,入院时就发了高烧。
“知道了。”白千湾啪地把电脑合上,他在床上总是弯着腰玩电脑,一下午过去,腰酸背痛。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他斜睨着宋弄墨:“还有事吗宋警官?该做的笔录我做完了吧。”
宋弄墨属于越看越耐看的类型。长年锻炼的结实瘦长的体型不必说,脸也长得格外好看,他不太像宋太太,也许是长得像那位素未谋面的宋父,长眉入鬓,内双的眼睛长且有神。大部分时间他看起来都还算好相处,总是对白千湾有美名曰“老同学”的亲昵情谊。
宋弄墨脸上还是他那惯有的微笑,白千湾被他漆黑的双眸凝视着,顿时有种他仿佛想看透自己眼球玻璃体的感觉。
“其实,你是食人族吧?”他问。
跟案件无关的事情,白千湾完全可以拒绝回答。于是他也笑着说:“无可奉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