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点,甜点,不要跑,快来给我吃。”
“都是,都是我的,你不许抢,不许抢。”来信一边说着还一边推开冷情,弄得他是苦笑不得。只得哄孩子似的,说不抢,都是他的,没人会抢。
冷情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是什么三教九流。所以采用中国五千年文化中的“中庸”之道,他把来信,拐到了自己家。
说是自己家也算不上,只是临时居住的公寓而已。因为自己爱干净,也没让别人过来,什么事都是自己干,冷情是有一些的。
把来信丢到床上以后,冷情自己去了浴室,准备好好的冲个澡。来信躺在床上闹腾,还在想着甜点的事。中途自己的手机响了一下,嫌吵,直接把手机丢到了床下。
冷情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就看见来信趴在床上流口水,还一边说“不要抢”之类的话,时不时还哈哈大笑,猜想他肯定又是想着吃甜点。
把来信的身子翻过来,帮他擦了擦口水,然后就开始用指尖剥人家衣服。冷情是什么人啊,无节操的总裁大人啊。他玩过的男孩多了去了,就是一件t恤,也照样剥的销魂的很。
这里亲亲,那里碰碰的,弄得人家没开过荤的小孩,顿时就面红耳臊的。来信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难受的想哭。像发烧又不像发烧的,感觉全身都冒着热气。
“热。”来信本想剥自己的衣服,大概是感觉到没有穿衣服了,就想去脱裤子。
冷情看了,眼睛一眯,按着他的手,哄着:“乖,告诉我,哪里热了?”
“全身都热。”
“那要不要我帮你凉快凉快?”
“要。”来信也不知道自己在和谁说话,就是本能的回答着。
冷情的指尖划过他的手腕,直直的,到了腰部。然后顺着腰,到来信的敏感处。在床上,冷情的耐性比任何人都好。
轻轻的拨弄着,弄得来信直喘气,眼角已经渗出了泪,看的冷情心痒难耐,狠狠的吻了上去,等到吻够了,来信没气了,他自己却更难受了。
想着再玩下去,要出火。他还没有吃了来信的打算,他知道就算是吃了,照来信那脑子,也想不到今晚发生了什么事,可冷情心里总觉得不踏实,空落落的。
手上加重了力度,使出了一些技巧,不到几分钟,来信就缴械投降了。冷情看着自己手里浓浓的粘液,笑笑,开了空调。帮来信盖好被子,又去了一趟浴室,再出来的时候,来信已经睡熟了。
来信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先是习惯性的趴着睡了一会。然后再翻身,盯着天花板出神,最后才算是彻底的清醒过来。
好像昨天去什么餐厅吃饭了,然后,好像是和总裁大人一起去的。然后,呢?
冷情站在端着早餐站在门口,他很想知道这个呆愣的二愣子醒过来会是什么反应。就这么一直看着,也不说话。
来信显然没有注意到一直站在门口的冷情,只是一味的想着,自己怎么换了睡衣?而且,好像下面什么都没穿。他囧了,脸红了。在冷情的眼里却看成了,这小子八成是一味昨晚发生什么了,在心里羞涩呢。
冷情走到他的身边,把稀饭放到一边,揶揄到:“怎么,现在知道害羞了?昨晚可是厉害的很呢。”
“昨晚?厉害?”来信思考了许久,后面冒出了一句:“我,我是不是,昨晚瞎闹了?”说着,还望床角缩了缩,一脸忧愁的看着冷情。
冷情被那莫名其妙的表情看的发笑,知道和这人开玩笑,思维根本不在一条路上,也就不再闹他。但还是照实点点头,说昨天半夜那吐得一个昏天暗地啊。好小子,把他的西装,还有连同他自己的衣服都吐得一塌糊涂了。
来信听了,闷低着头,不说话,两只耳朵红彤彤的。冷情把他从床角拽出来,一边拿粥喂他。
“不喝点粥吗?头应该还是痛的吧,先把药吃了。”
来信点点头,接过药丸。等到冷情回头打算递水给他的时候,发现他竟然生生的就吞了,脸色一遍通红。冷情本想笑着奚落他一下,后面渐渐的发现了不对劲。赶紧让他喝了水,这才把药丸咽下去。
冷情就没有见过这么愣的人,自己遇到这么个小白,真是难得啊。
等到来信喝完粥,反应过来还要去公司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第五章 都是便当惹的祸
林墨白很担心,他昨晚打了个电话他,没人接,以为他是太累了,所以早早就睡下了。可早上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公寓的时候,并没有看见来信的影子。他以为来信去上班了,但是在看到来信卧室的书桌上没有放着一本书的时候,他知道,他想错了。
来信有个说好也好,说坏也坏的毛病。那就是他每天晚上临睡前都喜欢看书,可是在早上的时候,他总会忘记把书放回原处,就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在书桌上,等着林墨白来收拾。
这个习惯已经很多年了,当初和他同一个宿舍的时候,林墨白就发现了他这个习惯。
林墨白慌了,所以他到处打电话。可是来信的电话关机,来信的朋友圈除了他就是公司的人。但是林墨白没有和来信要过其他的联系方式。
他开始让自己的司机先过去连达公司,看来信在不在那里。他现在需要休息,虽然他很担心,可是实在没有力气了。他已经很多天没有休息了,公司刚起步,本来就是很艰难的时候。
何况,他想努力把公司做好,他不想拿公司因为刚起步,所以会很困难来做幌子。然后才开始让公司慢慢起步,他不会异想天开,但他相信自己的实力。公司当然是越早步入正轨,越好。为了自己,也为了*无*错*小*说 m.quledu.com来信。
他是大一的时候认识来信的,那时候的来信,一个人坐在报名大厅前的台阶上,人来人往,39-的酷暑天气。他就那么坐着,脸上呆呆的,也没有学长带他去报名。
林墨白比他要大一届,他是学生会主席。迎接新生的时候,虽然很忙,可他习惯了安排事情给别人做。自己就那么安逸的坐在休息亭里看着来信,来信看着人来人往的人。
不过会,来信看到了林墨白,很自然的给了他一个笑容。然后站起身,拍拍屁股的灰尘,走向林墨白。
那个时候的林墨白,连他自己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替来信报了名,安排好了宿舍。然后,还莫名其妙的变成了自己的室友。
林墨白是个纯gay,但他的私生活绝对不会混乱。他是个有原则的人,除了和自己喜欢的人makelove,其他的,免谈。
来信长的很清秀,在大学的时候,追他的男生也不少。但是他呆呆愣愣的,以为对方只是想和他做朋友,也就乐意亲近别人。
林墨白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毕业的那个晚上,和来信搞上关系。别误会,他们两人之间很单纯。
事情是这样的,林墨白去吃毕业散伙饭,喝的高了点。就一直打电话,死皮赖脸的要来信来接他回去。那个时候的林墨白已经因为实习,住在了外面。
来信接了电话,也就去了。然后送他回了公寓,可是没想到的是,林墨白糊里糊涂的,把来信给亲了。
只是嘴对嘴,而且很快就分开了。来信在孤儿院的时候,听院长妈妈说过,这是最亲密的人之间才会做的动作。所以,那个时候的来信,以为自己是林墨白最亲密的人,高兴的不得了。第二天还拿这事说给林墨白听,林墨白也是那时候才发现自己喜欢上来信的。
来信还就读了一年,林墨白靠家里的关系,也筹到一点钱,开始慢慢的成立公司。这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也是来信刚出来实习的时候。
来信被林墨白亲了之后,就在林墨白的公寓住下了,他喜欢林墨白,像亲人的那种喜欢。林墨白偶尔毒舌,但是他真心待人。
林墨白一直陪在来信身边,虽然知道他偶尔会犯抽,可就是喜欢他了。他不敢告诉来信这件事,怕依照来信那么迟钝的个性,不是想错了,就是根本就不懂情爱。
林墨白是被吵醒的,来信的电话。听他一一说了昨晚的事,然后直接开骂。